当前我国诸社会群体伦理道德的价值共识与文化冲突[①]
——中国伦理和谐状况报告
樊浩[②]
[摘要]通过对江苏、广西、新疆三省(区)的综合调查,和对公务员群体、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群体、青少年群体、青年知识分子群体、新兴群体、弱势群体的分别调查,发现当前我国社会的六大群体具有特殊的伦理境遇和道德气质。六大社会群体之间,价值共识是基本方面,但由于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两大社会问题的存在,诸群体之间存在潜隐而深刻的伦理冲突。当前我国社会诸群体之间的伦理和谐具有四大规律:观念和理念中趋同—行为和现实中冲突的悖论;问题诊断的一致性高于价值认同和价值判断的一致性;地域间一致性高于群体间一致性;伦理道德领域的一致性高于思想文化领域的一致性。其中,“趋同—对立”的悖论,是最应当关注的特点和规律。和谐伦理建设,应当实施四大战略:攻克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两大难题,保卫国家权力和社会财富中的现实伦理;提升国家伦理信念和国家伦理精神;确立“伦理安全”理念,提升社会成员的伦理安全感;由“价值共识”向“共同行动”提升,回归力行哲学,建构力行的伦理。
[关键词]社会群体伦理道德伦理和谐伦理冲突
2005年以来,本人作为首席专家率领国家社科规划重大招标和江苏省社科规划重大委托项目组,就当前我国社会的伦理道德状况,尤其是诸社会群体的伦理关系、道德生活、伦理道德素质及其影响因子、以及伦理道德发展的新特点新规律进行大规模调研。调研从两个维度同时推进。一是对六大群体,即政府公务员群体、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群体、青少年群体、青年知识分子群体、新兴群体、弱势群体的分别调研,进行诸群体的比较研究;二是在江苏、新疆、广西三省(区)进行综合调研,并进行不同地域的比较研究。调查采用问卷、座谈、访谈三种形式,共投放问卷近万份,平均回收率在90%以上。其中,综合调查不分群体,在不同场域中进行抽样,以获得面上综合信息或一般信息,这一调查在江苏、广西、新疆三省(区)进行了两次,共投放问卷2400份,有效回收率均在95%以上。由于诸群体的特点不同,加之技术和策略方面的考虑,诸群体的分别调查未采用统一问卷,这种设计可能给比较研究带来一定困难,但也增加了信息的总体容量。本报告试图根据调研信息对当前我国社会的伦理和谐状况,尤其是诸社会群体伦理道德的同一性、多样性、差异与对立状况进行分析。调查发现,当前我国社会诸社会群体在伦理道德方面存在诸多共同话语,达成许多基本价值共识,同一性是基本方面;但由于诸群体的伦理境遇不同,道德诉求多元,伦理表达多样,差异十分明显;特别是由于官员腐败与分配不公两大社会问题,诸社会群体之间的伦理对立现实而深刻。比较而言,伦理道德的地域性差异较小,乃至很小,说明当前我国社会伦理道德的文化同一性很强,信息化和社会交流的扩大已经在不同地域之间形成相当的道德共识。观念、理念方面趋同,与现实、行为中对立的悖论,是当前我国社会诸群体伦理和谐的重要特点和规律,有待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③]
诸社会群体的伦理境遇与道德气质
对当今中国诸社会群体的伦理道德状况进行解释或解读,两个因素特别重要。基本因素当然是诸群体在社会关系、经济生活、文化体系中的不同地位,但另一因素,即三十年改革开放进程中诸群体社会、经济、文化地位的变迁,可能具有更直接的解释力。调查发现,诸社会群体总是带着他们的“集体记忆”建构或重构他们的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这些“集体记忆”不仅在代际之间以最紧密的文化遗传方式获得,而且现有诸社会群体的成员直接就是三十年变迁的经验者,关于这些变迁的“集体记忆”既是他们原初的因而也是深刻的历史烙印,同时也是群体认同的文化胎记。在这个意义上,诸社会群体是黄昏起飞的猫头鹰,总是带着他们的历史经验尤其是三十年变迁的历史记忆参与到整个社会的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中。现实社会生活条件与三十年变迁的历史记忆,分别构成诸社会群体伦理境遇的纵横两坐标,在此基础上形成诸社会群体特殊的道德气质或道德气象。
在六大群体中,政府公务员的伦理境遇与道德气质方面最值得关注的有三大特点。第一,他们是当今所有群体中对生活满意度最高的群体,对生活的满意(包括较满意)度,两次调查中分别以82%、87%遥遥领先于其他诸群体。在改革开放尤其是过去十年中,政府公务员的政治经济地位大大提高,公务员岗位由过去受冷落到被青睐热捧,56.8%的公务员认为,近十年公务员群体变化的最大文化感受是优越感和社会地位大大提高。如何解释这种变化?54.3%的公务员认为,它体现了中国“官本位”的制度取向及其传统。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是改革开放的最大收益者并不为过;同时,政府公务群体是国家权力的掌握者准确地说是国家权力的支配者,是政治上的强势群体。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和政治上的强势群体,是这个群体伦理境遇的基本特征。第二,政府公务员群体又是公认的伦理道德方面最不被满意的群体,它以74.8%高居伦理道德方面高不满意的群体之首,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又是不折不扣的道德上的“弱势群体”。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强势群体——伦理道德方面的“弱势群体”;国家权力的支配者——伦理道德方面信任度最低的群体,构成政府公务员群体伦理境遇的两个悖论。道德上深深的失落感,以及伦理地位与道德地位的巨大反差,构成公务员群体道德气质的重要特征。第三,伦理道德方面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的巨大反差。对于当今领导干部当官的目的,54%的公务员认为是“为民做好事,实事”,但89.6%的困难群体,86.7%的知识分子群体,66%的农民群体认为是“升官发财”。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理论上必须也应当是伦理道德的示范群体,传统上也曾作为伦理道德的示范群体而拥有很高信任度,与现实中沦为最不被信任的群体;政府公务员对自己做官目的“为人民谋利益”的自我评价,与“升官发财”的大众评价之间的巨大反差;巨大诱惑与巨大风险、政府公务员的高犯罪率与社会对职务犯罪的严惩,使公务员群体在伦理道德上处于被诱惑、紧张、忏悔、甚至因误解而冤屈的道德境地。
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群体从根本上说并不属于一个群体,因为经济体制的多样性和二者在经济生活中的不同地位决定了他们之间存在深刻的差异,但是作为最直接和最重要的经济主体,在伦理道德方面也存在某些文化同一性。第一,他们是市场神话的信奉者、创造者,也是市场压力最直接的感受者。影响现代人幸福感和道德生活的两大因子,即“市场经济导致的过度激烈的竞争”、“市场经济导致的个人主义”,发祥地都在企业,在这个意义上,理解了这个群体,才能理解当今中国的市场伦理与市场道德。第二,内部伦理关系的失落。计划经济时代,“工人阶级”不仅是主人,而且是领导阶级。在多种所有制形式中,企业员工与企业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经济和政治地位出现了不平衡,不仅员工而且企业家本身,也感受到伦理安全感的缺失。第三,外部伦理关系的遮蔽。“后单位制时代”,企业成为“经济实体”,由此与国家和社会的深刻关联被市场所遮蔽,企业作为“社会公器”或“企业市民”的意识式微,很容易兹生企业家的“能力崇拜”和员工的“利益崇拜”心态,“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的伦理—道德悖论尤为突出和深刻,财富创造与问题创造的双重性在这个群体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企业家以33.7%处于伦理道德方面最不被满意的群体的第三位就是证明。第四,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使这一群体总体上呈现交叉、边缘、混合和不断分化的结构,比如,独资、合资、民营企业的企业家和员工同时也可以属于新兴群体。伦理感的飘零和道德感的祛魅,是这一群体伦理境遇和道德气质的重要特征。
近三十年发展对青少年群体伦理境遇和道德气质变化影响最大的是以下四因子。第一,社会高度开放,市场体制使作为青少年生活最重要场域的学校失去了原有的作为“文化实验室”的条件,学校作为文化尤其是伦理道德的“理想国”环境逐渐消逝,几乎与社会、市场“零距离”。第二,由于文化传统在相当程度上被解构甚至颠覆,伦理道德及其教育的同一性瓦解,多元社会与多元文化中统一的价值观很难透过教育建构,从而遭遇哈贝马斯所说的“合法化危机”。第三,独生子女政策使家庭作为伦理策源地与道德发祥地的功能被严重弱化。调查发现,家庭、学校、社会,是伦理道德的三大受益场域,认同度分别达63.2%、59.7%、32.2%。其中家庭居首要的地位。然而另一个事实却是:独生子女结构使家庭很难像以往那样完成其伦理训练的任务,家庭作为自然伦理实体或直接的伦理精神的文化意义严重蜕化;而学校由于其作为“文化实验室”理想环境的消解,也使其难以履行文化功能;由此社会的不良影响便难以避免地渗透到这一群体的伦理道德建构的进程中。第四,更为突出的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青少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和话语能力,西方有些学者甚至认为,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正由前示型社会、互示型社会向“后示型社会”转化,由成年人引导社会向年轻人引导社会转化。也许,成年人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有足够的理由对青少年主宰自己特别是引导社会能力忧心忡忡,但可以肯定的是,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青少年和年轻人成为新的信息技术的最有能力的掌握和运用者,已经使成年人特别是老年人的伦理领导权和道德话语权遭遇根本性挑战,甚至发生根本性危机。由于社会包括家长对独生一代未来可能面临的一切毫无所知,由于信息能力方面的差异甚至悬殊,青少年正日益将社会视自己的伦理试验场,而“一切都被允许”成为这个“伦理试验场”主人的特有“道德气质”。
本次调查的青年知识分子群体既包括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也包括青年教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因而其范围显然比国外所使用的“知识分子”广泛得多。西方社会学家将知识分子理解为以概念或思想创造为职业的人,故所谓“知识分子群体”就是对现存秩序持批评态度而充当社会良知的群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它被称为“士”及其群体。本次调研以一般意义上的“知识”或大学以上的受教育程度作为“知识分子”的基本规定,青年知识分子的主体部分是80、90后的年轻人。他们在伦理气质上往往处于新旧转型的过渡带,体现出明显的混合与断裂的特征。比如,对待婚姻的态度,43.7%愿意“取妻生子,白头偕老”,47.1%将婚姻当作缓解生活压力的一种形式,可以自由地解除。他们在伦理道德方面具有某种先锋派的特征,比青少年群体多了一份成熟和理性,又比其他群体又多了一份前卫。他们的伦理主张和道德诉求趋向于务实,传统青年知识分子的理想主义色彩明显稀薄了许多,对许多问题的回答,他们往往表现出可爱甚至有点可怕的坦诚,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们的精神世界是“半裸露”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中已有不少知识精英,而知识精英在诸群体中居思想行为的影响力之首,当今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群体分别是:知识精英48%,党政干部25%,工商精英17%。
调研的新兴群体主要指三十年尤其是近十年出现的新的职业群体,如独立经纪人,传媒制作人员,外资、合资、独资企业的企业家和员工,自由职业者等。调查发现,这个群体的伦理气质和道德气质不仅“新”,而且“特”。比较调查发现,他们的“新”与大学生群体的“新”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其特殊的职业及其伦理境遇而表现的“特”。比如,他们更亲近私有制,69.3%认为私有制效率更高,高居六大群体榜首;他们更相信个人能力的意义,对自我评价也较高,96%认为自己具有社会责任感,93.3%认为自己有道德修养,92.4%认为自己有奉献精神。这是一个自我感很强,在相当程度上给社会带来新的伦理元素和道德气象、但仍缺乏充分认识和理解的群体。
调查的弱势群体主要是失地农民,城市农民工,下岗工人,低收入群体等。他们是社会变动中的失利人群,也是社会生活中的困难群体。这一群体的普遍特征当然是对自己的生活的不满意率高,达81.1%,与公务员群体82%、87%的满意率形成强烈比照。调查的新发现是,这一群体的伦理感和道德感都很强,有着强烈的伦理认同倾向,特别是家庭伦理归宿感和家庭道德责任感明显强于其他群体;他们也富有社会同情心,并且有较高的公德意识,76%愿意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他们对现行分配制度持否定态度,55.6%认为弱势群体形成原因是制度安排不合理,47.8%认为是社会不公,两个指标均占六大群体之首。54.6%对职业或工作单位很不满意,现实的伦理境遇使他们很难产生良好而持久的职业伦理态度。对伦理归宿感的渴求和朴实的道德精神,构成这一群体伦理认同和道德气质的重要特征。
价值共识及其多元表达
调研的基本目标之一,是试图发现多元文化背景下诸群体在伦理关系、道德生活,以及伦理道德发展的影响因子等方面是否达成一定价值共识,由此寻找社会和谐与伦理道德的合法性的基础。调查发现,经过近三十年的激荡,诸群体伦理道德演进虽然呈现为“多”,但在“多”中已经或正逐渐形成某些基本共识,共识形成或表现的规律是:它们在相当程度上基于或显现为某种文化认同,由于伦理境遇和道德气质的不同,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诸群体又展现为多样性。共识及其多样化表现的特点,用中国传统道德哲学的话语表述,即“理一分殊”
伦理关系:“新五伦”
伦理关系调查的基本内容是诸群体的伦理实体意识与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范型。
伦理实体意识调查的核心问题是关于家庭、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总课题组综合调查的结果是:当今中国社会关于个人—家庭—国家关系的主流观念,是认为家庭、国家高于个人,这类选择占总数的65.2%,分歧在于,其中27.5%认为国家高于家庭,17.5%认同家庭高于国家,但也有14.6%和5.6%分别认为家庭与国家都是一种契约关系或个人的手段,可以因个人需要淡化或解除,两项总和超过20%。
伦理关系调查的核心任务,不是呈现当今中国社会的诸多伦理关系,而且试图发现诸多伦理关系背后的伦理范型。传统伦理以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妇的“五伦”为范型,以“人伦本于天伦”的原理为伦理规律,其客观基础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文明路径和社会结构。当今中国社会在多元伦理取向的背后是否潜在某种伦理范型?调查以“五伦”为传统背景,力图揭示当今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五种伦理关系及其规律。调查发现,当今中国社会对于最基本的伦理关系的认同趋向于共识,但诸群体对五种伦理元素的伦理地位即重要性的排序各不相同。
当今中国社会最具根本意义的伦理关系的结构是什么?总课题组的发现是:血缘关系40.1%,个人与社会的关系28.1%,个人与国家的关系15.5%。诸群体的选择及排序基本相同。
最重视的五种伦理关系或“新五伦”是什么?在多项选择中,总课题综合调查和诸群体分别调查的结果如下:
“新五伦”
调查对象 | 五种最重要的伦理关系(“新五伦”) |
总课题组综合调查 | 父子93.8%,夫妇78.4%,兄弟姐妹63.5%,同事或同学47.1%,朋友43.5%。 |
公务员群体 | 夫妻89.9%,父子80.7%,上下级和同事72.7%(上下级关系优先于同事关系),兄弟姐妹42%,组织38.6%。 |
新兴群体 | 夫妻80%,同事43.6%,父子32%,朋友30.7%,兄弟姐妹28%。 |
青年知识分子群体 | 父子92%,上级或老师60.9%,朋友53.2%,兄弟姐妹47.3%,夫妻42.6%。 |
城市弱势群体 | 夫妻,父子,兄弟姐妹(此三伦排序如此,但未有比例),朋友38.8%,同事27.5% |
不难发现,诸群体在伦理关系虽未形成完全一致的“新五伦”,但其元素和结构却大致相似,表现的共同特点是:1)社会、国家高于个人的伦理价值取向,它表明,“从实体出发”的“伦”的传统依然存在,个体主义并未成为主流;2)家庭关系仍是伦理关系的基础和重心,与传统五伦一样,夫妻、父子、兄弟姐妹五者有其三;3)社会关系包括上下级、同事、朋友关系具有重要地位。说明当今我国伦理关系既强烈地保持了家庭本位的传统,又具有现代市民社会的元素和特质。可以推测,如果采用完全相同的问卷,可能会达成某种一致性。
与传统“五伦”相比,正在形成的“新五伦”中最应当注意的是两个问题。第一,夫妻关系的地位上升。在以上诸群体中,除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对夫妻关系的排序较后外,在其他群体中都居诸伦理关系之首,而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和总课题组的结果,与调查对象中很多是大学生这一未婚群体有关。在传统五伦中,夫妻只是家庭血缘关系的“天伦”与国家、社会关系的“人伦”的中介。夫妻关系成为第一伦理关系是前示型社会向互示型社会转型、伦理关系的重心发生重大位移的征兆,是父权乃至传统权威失落的表现,当然也是由于社会压力增大,需要夫妻共同分担的结果。第二,与国家的伦理关系被冷落和遮蔽。传统五伦中,君臣关系实际是个人与国家伦理关系的人格化,而无论在总课题组还是各子课题的调查中,与国家的伦理关系都未处于很重要地位,甚至根本未受到重视,认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是契约关系的观点已有不小的影响。面对市场经济的“个人本位”和市民社会的“社会本位”,如何发现和重建个人与国家伦理关系的意义,乃是一个重要课题。同时,诸群体对伦理关系的排序,明显具有其伦理境遇的印记:弱势群体因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对家庭关系重视的程度最高;公务员群体比较重视上下级关系;新兴群体因其独立性比较重视同事关系;朋友关系对新兴群体和弱势群体来说,比其他群体更重要。
道德生活:“新五常”
道德生活调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当今中国社会最重要、也是得到最大认同的那些德目。传统中国社会的基德或母德是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在多元多样多变的现代社会,得到最广泛认同因而具有某种基德或母德意义的五种德性或“新五常”是什么?诸群体在这方面形成哪些共识?
“新五常”
调查对象 | 五种最重要的德性(“新五常”) |
总课题组综合调查 | 爱78.2%,诚信72%,责任69.4%,正义52%,宽容47.8%。 |
公务员群体 | 诚信89.3%,仁爱70.1%,正直69.1%,孝顺63.9%,公义45.7%。 |
青年知识分子群体 | 求真公正34%,追求真善美,充当社会良心26.7%,刚直14.4%,理性与批判精神13%,智慧10.4%。 |
城市弱势群体 | 诚信54%,宽容38%,仁爱35%,智慧34%,节俭33%。 |
新兴群体 | 诚信84.4%,仁爱65.8%,正直60.4%,孝顺60%,公义37%。 |
青少年群体 | 仁,孝,信,诚,廉(未有比例)。 |
由于诸调查问卷的设计特别是供选择的德目不同,尤其青少年群体群体的问卷设计,是在传统美德中进行选择,所以结果十分多样;而且诸群体无疑是从自己的境遇出发进行选择,其中青年知识分子群体的问卷设计及其选择最明显地具有该群体的个性和偏好,城市弱势群体重视“俭”德,而青少年群体对“俭”德的认同度最差。不过,从多样性的选择中还是可以发现在当今中国社会得到比较高度认同的那些德目,即:爱(仁爱),诚信(诚,信),正义(正直,公正,公义),宽容,孝(孝顺)。其中仁爱、诚信、孝顺等属传统美德,而正义、宽容是现代美德。“新五常”表现出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的明显特征。
伦理道德的影响因子
这一调查的目的,是试图发现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到底受哪些因素影响,一些新的元素,如网络、市场经济等,对诸群体的影响有何差异。
总课题组的综合调查发现了当今中国社会伦理道德的三大策源地和四大影响因子。三大策源地依次是:家庭63.2%,学校59.7%,社会32.2%;四大影响因子是:网络媒体74.2%,市场57.8%,政府56.7%,大学及其文化56.5%。由于社会地位和伦理境遇不同,诸群体对它们的认同和选择也不同。
公务员群体的多样选择表明,五种实体发挥着重要的伦理功能:政府60.2%,政党44.3%,家庭33%,学校22.7%,社区17%。在回答“政府在制定政策和决策,以及处理具体事情时,会不会考虑伦理方面因素”的问题时,64.34%认为“应该有”,其余则“不能明确判断”或“不知道”。关于市场经济对公务员伦理道德的影响,58.9%认为有负面影响,只有23.4%认为有正面影响,“更注重自律”。关于网络技术对公务员群体伦理道德的影响,主流的观点是认为“没有影响”(33.5%)16.9%认为“更注重道德自律”,但也有超过20%认为会产生一些不道德现象。关于全球化对公务员道德的影响,47%认为“有影响,但影响不大”,38.3%认为“有很大影响”。
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对市场经济的道德影响同样持否定性评价。35.9%认为使人与人之间越来越冷漠,34.3%越来越功利化;55%认为网络交流“与平时一样,道德上谈不上提高或降低,18.3%认为“更加注重道德自律”,但26.7%认为会降低道德。对青年知识分子的道德发展有三大不利因素:市场经济的功利主义79.8% ,新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产生的道德问题27.6%,全球化带来的异域文化17.1%。该群体认为,在当今中国社会中,三大组织最能体现伦理道德诉求:家庭48.8%,学校45.3%,政府37.5%。
虽然回答不尽相同,但共识是明显的,伦理道德的影响因子有: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市场,网络。六者之中,市场和网络的影响最为复杂,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就目前而言,似乎负面影响或产生的问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对不同群体,影响的状况则很不相同,尤其是网络媒体。
伦理冲突与道德分歧
一般说来,伦理冲突与道德分歧来源于伦理道德的多样性,但多样性、分歧、差异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构成伦理冲突。调查试图揭示的冲突和分歧,主要是诸群体之间不同的伦理态度,以及对待同一道德事实在道德认知方面的分歧。
当今中国社会诸群体伦理关系与伦理态度的总体图像是:对政府官员缺乏道德信任,对治理腐败缺乏信心,并且由此影响到全社会对国家伦理实体的信念;对弱势群体寄予伦理同情,认为弱势群体的造就是由于制度缺失和分配不公;知识精英跃居影响力群体之首,人们不仅期望他们成为思想先锋甚至思想领袖,更希望他们成为社会良知;对青少年群体满怀道德忧虑和伦理期待,但又信心不足并明显缺乏指导能力;对新兴群体怀有伦理好奇和道德宽容;对企业家群体的伦理态度矛盾而复杂。
如果要将伦理与道德作一区分,那么主流社会心态是:对道德生活基本满意,达75%;但对伦理关系尤其是人际关系基本不满意,达73%。我将这种状况表述为伦理—道德悖论。在诸伦理冲突中,人与人的冲突居首。总课题组的调查发现,当今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伦理冲突依次是:人与人的冲突(11.86),人与自然的冲突(10.76),人与自身的冲突(10.25)。
总体上,诸群体对目前的人际关系和伦理感受的认同度与评价并不高,在73%的否定性评价中,38%认为“受功利原则支配,相互利用”,27%认为“关系变简单了,但温情大大减少”,还有 8%认为“变得越来越恶化”。对目前的生活感受,37.3%选择“生活水平提高了,但幸福感和快乐感下降了”,也有35.4%选择“既不富裕,也不小康,但幸福并快乐着”。与六十年代前相比,伦理认同度和伦理满足感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现代人过于个人主义(55.2%);生活压力太大(47.6%);经济体制变化,缺乏归宿感和安全感(44.1%);欲望太多(37.1%)。人与人的冲突,很容易内化和演化为人与自身的冲突,而低下的伦理满足度和认同感本身就是伦理冲突的表现。
当今中国诸社会群体伦理冲突与道德分歧的焦点有二:一是官员腐败,二是分配不公。可以说,当今中国社会尤其是六大群体之间已经形成了完全一致的“问题共识”。到底什么因素阻碍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根据省课题思想组的调查,六大群体完全一致的结论是:第一,腐败严重;第二,分配不公,两极分化。对这两大问题的诊断,六大群体之间,不仅结论相同,排序也完全相同。对于改革开放的主要忧虑是什么?居于前两位、并且六大群体在结论和排序方面意见完全一致的同样是这两个问题。官员腐败与分配不公,两大问题分别构成伦理冲突的纵横坐标。官员腐败是伦理冲突的纵坐标,分配不公是伦理冲突的横坐标,二者形成伦理冲突的坐标系。其中,官员腐败是一个群体与所有其他群体之间的伦理冲突;分配不公是诸群体之间的伦理冲突。
官员腐败之所以是一个群体与其他所有群体之间的伦理冲突,是因为这一问题已经从少数人的腐败泛化为全社会对这一群体的伦理态度与道德判断;其更为深刻的哲学根据是,由于政府官员是国家权力的掌握和支配者,因而官员腐败本质上不是对一个人或少数人的侵害,而是对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即一切社会成员的侵害。官员腐败之所以成为诸社会群体伦理冲突与道德分歧的焦点,是因为它既是伦理冲突的表现,又是伦理冲突的重要根源。官员腐败会无疑会演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导致伦理冲突;而由部分人的腐败所导致的全社会对整个干部乃至公务员群体失去伦理信任和道德信心,又是诸群体间伦理冲突的表现。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对干部道德的怀疑、批评和缺乏信心已经是包括公务员群体在内的“道德共识”。严重的是,公务员群体不仅在道德行为,而且在职业动机方面陷入深刻的信任、信心和信念危机之中。诸群体中超过60%的比例认为干部当官的目的是为个人升官发财的判断,就是动机和信任危机的表现。在这个意义上,公务员群体在伦理道德方面处于不被理解、不被认同的地位,并由此处于与其他诸群体的伦理冲突之中。而且,根据省课题思想组的调查,52%的公务员群体,68.6%的新兴群体,51.2%的知识分子群体,48.6%的弱势群体,47.7%的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群体,34.3%青少年群体,对根治腐败没有信心或信心不足。近些年来,党和政府虽然在惩治腐败方面采取了果决而严厉的措施,但毋庸讳言,由于信任和信心危机的存在,公务员群体仍处于伦理合法性与道德合法性的危机之中,政府官员高居伦理道德方面最不被信任的群体之首,就是危机和冲突的表现。由此而演发的伦理冲突虽不是很激烈,但由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政治广泛性,以及伦理合法性、道德合法性所具有的深刻政治意义,这一伦理冲突的后果十分令人担忧。
分配不公所导致的两极分化,是诸群体之间伦理冲突的根源。当今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六大群体之间同样不仅结论而且排序完全一致的答案是:1)制度安排不合理;2)社会不公。几年来我国实行的医疗、教育、住房三大改革的伦理性质如何?三项调查发现,六大群体在多项选择中位居第一位的选择都是:“没有代表中下层民众的利益”,或“加剧了贫富分化”。对目前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68%的公务员、64%的农民、48%的企业家和企业员工选择“不合理,但可以接受”,而59%的弱势群体、49%的知识分子群体表示“不合理,不能接受”。诸群体对此“不合理”的判断是一致的,只是抗拒的程度有所不同。可以说,分配不公及其所导致的两极分化,正演化为深刻的伦理冲突,它也是人们感到“虽然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但幸福感快乐感降低”的深层原因之一。
官员腐败与分配不公两大伦理问题导致两类伦理冲突:前者导致国家权力中的伦理冲突,后者导致社会财富中的伦理冲突。冲突的结果,是生活世界中伦理普遍性的消解。正是这两大伦理问题和两大伦理冲突的存在,所以导致了全社会普遍的文化怀旧情结。74%的公务员、76%的农民,认为毛泽东时代“虽然物质生活条件差,但有信念”。这一结论折射出现代中国社会在文化心态、伦理心态和政治心态方面巨大而深刻的不平衡。
群体差异与区域差异
总课题组在江苏、广西、新疆三省(区)进行的综合调查表明,当前我国伦理道德的地域性差异较小,远小于群体性差异。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有三:信息化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产生的社会联系的广泛和迅捷;市场化以及交通发展产生的交流的直接性和人口的高流动性;共同文化的作用。当然,这一结果可能与调研的对象的主体部分是大学生和中青年知识分子也有关,如果深入到交通比较闭塞、信息相对封闭的少数民族地区,可能结果会很不相同。由于三地调查采用完全相同的问卷,可比较性很强。其中,江苏代表发达地区,广西和新疆代表发展中地区和宗教文化地区。
三地调查未发现完全不同或截然相反的结果,52个问题中绝大部分信息不仅结果相同,而且排序相同。特别是在以下四方面,三地区表现出高度一致性。所谓“高度一致”,是指不仅观点或判断一致,而且在多项选择中要素和排序也一致。
三省(区)的伦理道德共识
内容 | 三省(区)的价值共识 |
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的现状 | 对道德风尚基本满意、对人际关系基本不满意;实际奉行的价值观是义利合一、以理导欲;市场经济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主流;总体上道德与幸福能够一致。 |
伦理关系 | 家庭比个人更重要,婚姻应当从家庭整体考虑;职业劳动不仅是谋生手段而且是天职和目的,职业活动中最担忧的问题是责任感与奉献精神的缺失。 |
道德生活 | 目前我国社会的伦理道德的调节能力“一般”;个体道德素质中的主要问题是“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行动”;道德判断的基本依据是大多数人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自己的良心。 |
当前我国社会的伦理道德素质及其影响因子 | 信守善恶报应;伦理感受境遇和信念影响最大,道德感受道德规范和社会评价影响最大;以伦理调节为化解人际冲突的首选;现代人虽有荣辱感但已严重蜕化;对伦理关系和道德生活造成最大负面影响的因素是市场经济导致的个人主义;信息技术和市场经济内在着“效率—伦理”的悖论——效率提高但情感的真实性或人际亲密度、伦理感降低,经济发展但人的幸福感降低;《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实施效果很小或没有实质性效果。 |
多项选择中,三省(区)不仅要素相同,而且排序相同的伦理道德共识
内容 | 三省(区)的共识及排序 |
伦理关系 | 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三大伦理冲突: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新五伦”:父子、夫妇、兄弟姐妹、同事或同学、朋友;伦理关系的结构:血缘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与国家。 |
道德生活 | “新五常”:爱、诚信、责任、正义、宽容。 |
伦理道德方面最不满意的群体 | 政府官员,演艺娱乐界,企业群体。 |
不良道德风尚的主要责任因素 | 官员腐败,社会不良影响,学校道德教育弱化。 |
成长中最大的伦理受益和道德训练场所 | 家庭,学校,社会。 |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地域差异不存在。三省(区)或两类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选择的差异比较明显地表现在那些多项选择的问题中,其特点是:选择的要素相同或基本相同,但排序有所差异。
三省(区)差异图表
内容 | 江苏地区的首选 | 新疆、广西地区的首选 |
目前的生活状况 | 超过40%首选“生活水平提高,但幸福快乐感降低” | 超过40%首选“生活既不富裕也不小康但幸福并快乐着”。 |
伦理道德的向往 | “传统社会的伦理道德”(23.5%) | “无所谓向往,自己认可就行”(35.5%)。 |
社会公德中的最突出问题 | “人际关系冷漠见危不救”(61.6%) | “诚信缺乏社会信用度低”(67.2%) |
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对立的原因 | 分配不公差距过大(61.4%),政府政策失当(34.8%),欲望过多过大(47.7%) | 过度个人主义(70.2%),企业唯利是图(36.8%),竞争压力过大(56.9%)。 |
除以上问题之外,52道题中,其余选择基本相同甚至高度一致。即使以上差异,大多也只是排序第一和第二位的区别,而且分值悬殊很小。与一致性相比,地域之间的差异性不仅居次要地位,甚至毋须作为重要的影响因子。
伦理和谐的特点规律及其道德哲学意义
从以上信息可以发现当前我国诸社会伦理和谐的四个基本特点和规律。第一,观念、理念上趋同与实践、现实上冲突的悖论或矛盾;第二,问题诊断的一致性高于价值认同、价值判断的一致性;第三,地域间一致性高于群体间一致性;第四,伦理道德领域的一致性高于思想文化领域的一致性。四大规律中,“趋同—对立”的悖论,是最重要、最具关键意义的特点和规律。
调查发现,当前我国诸社会群体在伦理关系、道德生活、伦理道德素质及其影响因子等方面的一致性大大高于差异性,甚至可以说,相当程度上不是差异性基础上的一致性,而是一致性基础上的多样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诸群体之间就不存在差异乃至冲突,相反,冲突是深刻而明显地存在的,只是说,它不是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理念中,而是存在于现实中,存在于现实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生活中。冲突的最明显体现,就是以政治道德中的官员腐败和财富伦理中的分配不公为公认的两大社会难题;以政府官员、演艺娱乐界和为道德上最不被信任的两大群体。理论上的高度一致和实践上的深刻冲突同时存在,构成当前我国伦理道德同一与差异、和谐与冲突的二律背反。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诸社会群体之间的一致性,是文化一致性,理念和观念的一致性,但是,实践和现实中的一致性,才是更深刻的一致性,没有这个一致性,观念和理念的一致性将很脆弱。深刻而严重的问题是,当前我国诸社会群体伦理道德的现实冲突很容易被观念和理念上的一致性所遮蔽,从而没有引起必要的重视,至少可能延迟化解这些冲突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观念和理念上的一致性没有意义,毕竟,它是达到现实一致性的价值基础,而且,诸社会群体包括不同地区的诸社会群体之所以在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两大伦理道德问题及其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的诊断方面达成高度共识,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观念和理念上的这些一致性。观念与理念的一致性无疑是一个有意义的结构,它是达成真正的价值共识的主观基础,但真正共识的形成,还需要客观基础。官员腐败与分配不公两大问题导致的伦理道德冲突,最突出表现和后果,不是认知和认识,而是态度、情感和行为。由于这两大问题的现实存在及其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诸社会成员之间的伦理态度、伦理情感、及其所形成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行为产生了分歧甚至对立,诸社会群体中高达60%甚至80%以上认为干部当官的目的是升官发财的判断,就是态度和情感对立的表现,它与公务员群体的自我判断形成强烈反差,其内可能存在某些误解和委屈,但这一误解和委屈(如果它存在)一旦具有社会性,本身就是态度与情感对立的强烈表现。它表明,由此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已经到了必须正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化解的严峻时刻。
伦理道德调查与思想文化调查表明,诸社会群体思想文化中的“多”或多元、多样、多变,要大大高于伦理道德,反过来说,当今我国诸社会群体在伦理道德领域达成的共识要大大高于思想和文化领域。这种状况与我国的伦理型文化传统深刻关联,也与人们对于伦理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地位的认定有关。当遭遇人际冲突时,首要的行为反映是什么?54.5%找对方沟通,得理让人,26%找第三方调解,伦理途径乃是化解冲突的首选,它说明当今的中国仍属伦理型文化。“在多元多样多变的文化中哪些因素持久不变或变化相对较少?”十个多项选择中在省(区)居第一位的选择都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伦理道德共识高于思想文化共识,这既是当今我国诸社会群体价值共识和多元诉求的重要特点和重要规律,也是中国多元社会的重要特点和规律。它说明,伦理道德构成中国社会同一性的基础,就像宗教构成西方社会同一性的基础一样。
当前我国社会伦理和谐的四大特点规律的重要道德哲学意义,最明显地表现在两方面:其一,伦理和谐与社会和谐;其二,伦理道德的核心价值观。
道德共识在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早在19世纪,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奥古斯特·孔德针对当时法国社会的不平等和社会团结问题,就提出一种对后来产生重要影响的观点:长期解决的方案,是建立一种道德共识去规范和控制社会并以此对付新的社会不平等。[④]20世纪的社会学有功能主义、冲突理论、社会行动理论三大派别。“功能主义强调道德共识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的重要性。当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分享一种共同的价值观时,这种道德共识就存在。功能主义认为秩序和平衡是社会的常态。这种社会平衡建立在社会成员所分享的道德共识的基础上。”[⑤]“冲突理论家考察社会强势与弱势群体之间的紧张状态,并试图理解统治关系是如何得以建立和维持的。”[⑥]三大理论各有侧重,互补互动。功能主义者只考虑了社会生活中和谐、共识的一个侧面,忽视了权力、不平等、斗争问题。“如果说功能主义和冲突理论提出了社会总体运转的模式,社会行动理论则集中分析了个体是如何行动或调整自我以适应彼此和社会的。”[⑦]当前我国诸社会群体在伦理道德领域趋同与对立、同一与多样的特点和规律,必须运用功能主义、冲突理论和社会行动理论三大理论进行综合分析。共识是当前我国诸群体伦理道德的基本方面,它说明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具有比较可靠的基础,至少具有共享价值观方面的主观基础,这种共享价值观和道德共识的存在使社会平衡成为可能,也使社会和谐成为可能;高度的道德共识说明当前我国社会处于社会学家所说的秩序和稳定的常态。但是,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所导致的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紧张状态,以及公务员群体政治经济上的强势群体—伦理道德上的弱势群体的倒置,展示了我国社会诸群体之间的权力、不平衡和斗争冲突的实态。这两种相互矛盾的状况说明,当前我国诸社会群体之间既是和谐的,又是冲突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总格局下,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权力、不平等、斗争中所形成的冲突,构成和谐与冲突的辩证生态和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状况。矛盾的症结,以及矛盾的超越,不是观念或“价值共识”,而是“社会行动”。因而不是对社会的道德共识,而应当对社会成员的道德行动及其伦理互动给予更多的关注,像社会行动理论家所主张的那样,充分领会社会行动和诸社会群体之间互动的意义。功能主义—冲突理论—社会行动理论,三大社会学理论的整合,才能真正解释和解决当今中国诸社会群体之间趋同与冲突的伦理道德难题,在道德共识的基础上建构诸群体的伦理和谐。
道德共识为伦理道德领域核心价值观的建构提供了可能。核心价值观本质上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赦布,而是自下而上的认同。诸社会群体以及不同地区所形成的那些道德共识,尤其是那些具有很高认同度的共识,事实上就是并且已经是当今中国社会伦理道德领域的核心价值观。当然,核心价值观也是一种自觉的建构,实然的认同只有当经过应然的反思之后才具有理性的合理性,但是,无论如何,核心价值观的任何应然都必须建立在这种实然的基础上,否则只是难以落实的乌托邦。比如,在诸多调研信息中,“新五伦”、“新五常”,事实上就是当今中国诸社会群体于伦理道德领域重要的核心价值观。显然,这些核心价值观具有很强的文化特性,他们在相当程度上建立在某些基本的文化认同和文化共识的基础上,传统尤其是中国伦理道德传统在它们的形成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正因为如此,核心价值观的现实性或真正落实,还有待于将“观”转化为“行”。道德共识只是为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还有待于社会行动和社会互动。
伦理和谐战略
诸群体伦理道德比较研究的目的有二。一是伦理和谐或和谐伦理的建构。和谐伦理或现代伦理和谐,包括三个方面:个人与民族、国家、家庭、社会诸伦理实体的和谐;人与自身即个体与自己的普遍本质或伦理本质的和谐;诸社会群体之间的伦理和谐。三大和谐之中,诸社会群体的伦理和谐是核心。二是伦理道德的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伦理道德是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基础,核心价值观不仅是诸群体伦理道德的共同话语和价值共识,而且是诸群体的价值凝聚点,从诸群体伦理道德同一性中可以寻找价值共识,从价值共识中可以提炼和发现核心价值观。当今中国诸社会群体伦理和谐的建构,伦理道德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及其现实性,关键问题和关键战略是超越“(观念中)趋同—(现实中)冲突”的悖论。为此,必须解决四大课题:以干部道德与分配正义建构权力和财富的伦理普遍性与伦理现实性;国家伦理意识的养育;社会的伦理安全和伦理安全感的建构;回归力行道德哲学。
对策一:从信念和制度的双重维度攻克官员腐败与分配不公两大难题,重建国家权力的伦理和社会财富的伦理,进而保卫世俗伦理。这一对策的核心是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对于官员腐败与分配不公两大问题的“伦理冲突”本质的认识与承认,对于干部道德与分配正义的道德哲学意义的澄明;二是制度保障。如上所述,官员腐败与分配不公之所以是当今中国社会诸群体伦理冲突的现实根源,就是因为它们从国家权力与社会财富两方面消解了伦理。权力与财富的伦理合法性,完全在于它们的普遍性或作为伦理“普遍物”的本性。按照黑格尔的理论,国家权力与财富是伦理或伦理“普遍物”的现实形态或世俗形态,因其内在的个体单一性与社会普遍性的统一(即所谓“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而具有精神的本性。国家权力的精神本性和伦理合法性的表现是:“个体发现在国家权力中他自己的根源和本质得到了表达、组织和证明。”[⑧]“财富虽然是被动的或虚无的东西,但它也同样是普遍的精神本质,它既因一切人的行动和劳动而不断地形成,又因一切人的享受或消费而重新消失。”所以,在财富中“自私自利不过是一种想像的东西”。[⑨]国家权力与财富一旦失去公共性与普遍性,不仅失去伦理合法性,而且势必导致伦理冲突。因为,社会大众或那些被侵害的人和社会群体必定会起而抵制和反抗少数人对权力的攫取和对财富的掠夺,至少在态度上会表现出对他们的不齿和对立,从而引发伦理冲突和社会冲突。当今中国,要从伦理维度解决这两大难题,化解由此引发的伦理冲突,首先必须对这一问题的伦理实质进行道德哲学澄明,从保卫伦理、捍卫国家权力与财富的伦理本质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解决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问题的意义。可以说,没有良好的干部道德和分配正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伦理。这就是以孔子建构“内圣外王”之道,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理念的真谛所在。在相当意义上,我们至今未理解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命题的哲学真谛,实际上,它既是对当时社会上业已存在的财富的社会普遍性或伦理性丧失的忧患,也是对这一忧患可能引发的社会冲突和社会问题的预警;而“内圣外王”之道则是预防国家权力公共性丧失的伦理道德上的能动战略,是对政治伦理精神的能动建构。遗憾甚至可悲的是,我们将孔子的“均”一厢情愿和粗暴地理解为“平均主义”,事实上,这里的“均”是在财富中内蕴的“一个人享受时,他也是促使一切人都得到享受,一个人劳动时,他既是为他自己劳动也是为一切人劳动,而且一切人也都为他而劳动”[⑩]的个人与社会统一的精神本性或伦理本性的体现。而一旦“内圣外王”的信念丧失,剩下的只是“免而无耻”、挂一漏万的囚徒博弈的赌徒心态和法律处罚偶然性。因此,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两大难题的伦理解决,首先有赖于透过道德哲学澄明而达到的国家权力与财富的伦理本性的理论回归。当然,另一个方面,即干部道德和分配正义的制度建构,或政治伦理与财富伦理制度的建构,是更具现实性的另一个方面。需要说明的是,干部道德应当是“干部道德——政府伦理——政治伦理”三位一体的立体性工程,就是说应当从政府伦理和政治伦理的高度认识和建构干部道德,理由很简单,政府官员既是政府和政治的主体,也是它们的体现和结果。而分配公正必须从伦理的角度,而不只是从经济的角度建构制度,否则因其难以真正摆脱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而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分配正义。总之,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两大难题的解决,有赖于两大期待:期待道德哲学方面对国家权力与财富的伦理普遍性的理论觉悟;期待干部道德和分配正义的伦理制度的真正建构;而作为这两大期待的观念和理念前提,是对这两大问题引发、导致或本身就是“伦理冲突”的社会本质的认识和承认。时至今日,如果仍羞羞答答,只将它当作局部和偶然的问题,那根本无利于问题的紧迫解决,势必由伦理冲突演化为社会冲突。
对策二:提升国家伦理信念和国家伦理精神,建构个人与国家之间紧密而合理的伦理关联。调查发现,国家伦理意识的薄弱甚至淡出是普遍问题,这一结果令人不安。具体表现为:对于国家的工具性和契约性的片面理解;在关于最重要的伦理关系的选择中,与国家的关系要么选择率较低(在三大基本关系中,只占15.5%,远远低于血缘关系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要么没选择。即便公务员群体,情势也十分严峻:在伦理范型中,对与国家的关系选择率不到5%;这一群体反对将具体的行为如出国不归与爱国相联系,在解决个人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时,50%选择“适应照顾个人利益”,只有35%左右选择“重视国家利益”;作为公务员,什么事情最可耻?42%选择“人际关系处理不好”,18%选择“公仆意义淡化”,只有17%选择“不爱国”。可以说,国家伦理意识已经接近成为一个盲点。所谓国家伦理意识和国家伦理精神,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个体关于和国家密不可分的实体意识和归宿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爱国主义伦理精神;二是国家对自身的伦理本性的觉悟和现实体现。在传统伦理中,个人与国家伦理关系的理念和信念在伦理范型中透过君臣关系体现,君臣关系之所以居所有关系之首,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个人与国家关系的体现,至少在伦理合法性方面如此,孟子关于武王伐纣到底是“诛君”还是“诛一夫”的著名辩证就是说明;在道德上,忠孝矛盾实际上也是家—国矛盾的体现。在现代社会,人们的国家伦理意识从多种维度遭遇解构甚至摧廓。首先是“市场神话”,经济上相信市场能解决一切,“大市场,小国家”的理念严重解构了个人与国家的精神关联;其次是“市民社会神话”,将市民社会无条件地当作现代社会的特征,而市民社会的核心是个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以及利益博弈所造就的“个人利益的战场”,国家必须在其中退出或淡出,至少部分如此;三是“全球化飓风”所形成的“地球村神话”,这个神话试图让人们相信,在“地球村”时代,国家伦理已经让位于“普世伦理”,至少不具有原先的合理性和合理法。如果说这三大神话从意识和理性的维度或从外部解构了国家伦理意识,那么,严重存在的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则从内部、从信念和情感的角度解构了人们的国家伦理意识。由于这四个方面的原因,国家伦理意识和伦理精神几乎不可避免地祛魅了、颠覆了。而对国家的自我意识来说,似乎更注重其经济和政治功能,对其伦理功能则缺乏必要和充分的自觉,至少缺乏充分的建构。虽然像汶川大地震、抗洪、应对非典、禽(猪)流感等突发事件中,政府建立了很好的伦理形象,也获得了重建政府伦理形象和国家伦理精神的宝贵机会,但总体上关于国家伦理形象和国家伦理意识、伦理精神的建构不够自觉和突显。国家伦理意识和伦理精神祛魅和颠覆的后果是:国家的伦理聚合力和伦理认同感的缺乏,国家认同中工具意识压过伦理意识;诸社会群体的伦理同一性和伦理矛盾的化解缺乏具有某种终极意义和神圣性的精神基础;爱国主义精神的培育缺乏必要而充分的伦理供给。因此,国家伦理意识、伦理信念和伦理精神的培育,已经成为超越诸社会群体之间的伦理冲突、建构社会的伦理同一性的家园和关键性工程。
对策三:确立“伦理安全”的理念,提升社会成员的伦理安全感。市场机制、高社会流动性、伦理冲突的必然结果,是社会的伦理安全下降,社会成员的伦理安全感缺失。伦理安全和伦理安全感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突出而深层的伦理问题之一,尤其是对中国这样的伦理型文化传统并且当今仍然持有伦理型文化特质的社会。当今中国社会伦理安全感缺失主要表现为:1)竞争激烈,社会压力大,人际冷漠,甚至人际关系紧张,社会难以为个体提供必要而充分的伦理安全,在对社会的关系和人际关系方面缺乏伦理安全感;2)社会流动加大,人际之间伦理预期或伦理互动缺乏可靠性,或预期不可保障,伦理律中断;3)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诸群体之间因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而导致的心理对抗和伦理冲突加剧,不仅弱势群体,而且像政府公务员、企业家这样的强势群体也缺乏伦理安全感,其他群体对政府公务员群体伦理上所持的不信任态度,部分人存在的“仇富”心态,以及时常出现的与此相关的恶性事件,就是由利益冲突、心理冲突、伦理冲突所导致的伦理安全感缺乏的极端表现。伦理安全与伦理安全感是影响社会质量与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尤其是幸福感和快乐感的深层而重要的因素。当今的学术与社会,对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如养老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已有自觉的意识和制度,但对伦理安全只将它作为“精神”需求而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应当从制度、机制、文化氛围、精神信念诸层面建立伦理安全的理念和制度,尤其建立起人际之间,个人与家庭、社会、国家之间的伦理安全和伦理安全感。一个具有高度伦理安全的社会,才是一个真正有信念和信心的社会。需要说明的是,伦理安全不只是诚信或社会信用,它们最多只是基础,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在相当意义上就是伦理安全或家庭的伦理安全。孔子的“亲亲相隐”之道,也是一种伦理安全之道。一个缺乏伦理安全的社会,是一个人人自危的真正的高风险社会——不仅在经济、社会、政治上高风险,而且在文化、精神方面高风险。
对策四:由“价值共识”向“共同行动”提升,回归力行道德哲学,建立力行的伦理。当今我国社会伦理道德在观念或理念方面趋同,现实或实践中冲突的悖论,根本上源于知与行、理念与行动、理论与现实的脱节,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行为品质或实践品质的缺乏。这调查所发现的关于当前公民道德素质中“只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行动”的问题诊断正相一致。关键在于,化解诸社会群体之间的伦理冲突,不仅有待个人行动,而且有待社会行动、国家行动。在理性主义泛滥的时代,个体与社会的品质构造中缺乏“精神”,“没精神的伦理”是普遍而根本的缺陷。现代伦理道德如何才有“精神”?关键问题有二:一是伦理普遍性的回归;而是力行哲学的奉行。为此必须实行伦理道德建构方式的转型,重心由理论教育、知识建构,向行为训练、品质养成方面转换。“趋同—冲突”的悖论已经表明,当今中国社会诸群体之间的根本分歧,不在认识和理念,而在行动与现实;化解冲突,建构伦理和谐最需要的不是“价值共识”,而是“共同行动”。因此,不仅个体要致力于行动,“从我做起”,而且社会、国家更要致力于行动。只有当个体、社会、国家之间在价值共识的基础上真正建立起具有同一性意义的共同行动时,伦理和谐才有可能,社会和谐才有可能,诸社会群体的和谐或伦理共和才有可能。
[①] 2005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05&ZD040)、2006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委托课题(06KSW001)、2008年中宣部“四个一批”委托课题项目阶段性成果。
[②]作者:樊浩,本名樊和平,男。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东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发表学术论文190多篇,出版《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基础》等独立专著10部。
E-mail: fhhp59@hotmail.comfhhp@sohu.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③]注:本文所采用的数据,均为本人任首席专家的国家重大招标和江苏省重大委托项目诸子课题或本人直接进行的总课题调研的数据。国家课题组调研负责人是:总课题组,樊和平;公务员群体,董群;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群体,许建良;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刘波;青少年群体,杨绍刚;弱势群体,徐嘉;新兴群体,马向真;集团伦理,王珏。省课题三子课题组的负责人是:思想组,王庆五;道德组,田海平;文化组,陈刚。两大课题组秘书:许敏。因交叉性很强,采用时恕不能将有关调查负责人名单逐一标出。
[④]参见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
[⑤]参见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页。
[⑥]参见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页。
[⑦]参见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页。
[⑧]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9页。
[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6—47页。
[⑩]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