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

发布者:万旭发布时间:2015-12-16浏览次数:172

现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

樊 浩[①]

  

[摘要]本文基于调查揭示的伦理道德的演进轨迹探讨现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三次调查的共同信息显示,我国伦理道德发展在与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的整合中分别呈现三大轨迹:伦理与道德同行异情的伦理型文化的“转型轨迹”;由经济上两极分化到伦理上两极分化的“问题轨迹”;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互动轨迹”。三大轨迹,整体性地呈现为以伦理与道德为两大焦点的精神世界的椭圆型轨迹,演绎出伦理与道德一体、以伦理为重心的精神哲学图像。据此,可以发出两大精神哲学预警:伦理型文化的预警;伦理分化的预警。前者是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文明自觉”;后者是伦理道德发展的“问题自觉”。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遵循伦理型文化的规律,体现为三大规律:伦理规律;伦理道德互动规律;伦理精神规律。简言之,伦理律,一体律,精神律。伦理律包括伦理神圣律,伦理存在律,伦理信任律;互动律是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规律;精神律是关涉三个精神哲学问题:伦理与精神,伦理存在与伦理能力,伦理批判与伦理认同。三大规律表现为三种关系,即伦理与文化的关系、伦理与道德的关系、伦理与精神的关系;分别基于为三个命题:“伦理是本性上普遍的东西”、“德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只有本性上是精神才是一种伦理”。三大规律、三种关系、三个命题,进行的是一个关于现代精神哲学乃至现代文明的“问题意识革命”——从“应当如何生活”的道德问题,向“我们如何在一起”的伦理问题转向的精神哲学革命。

[关键词]精神哲学 规律 伦理道德 伦理型文化

  

  

问题:如何发现“精神哲学规律”?

  

作为特殊的精神现象,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到底是什么?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第一次提供了“伦理世界——教化世界——道德世界”的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图谱。显然,这个图谱既是历史主义的,也是生命论的,因为它既与人类意识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史相同一,也与个体生命发育史相契合。然而,头足倒置的思辨既是它的哲学创造的动源,也是它的自我诅咒,一旦落实到现实世界,便陷入哲学上的“囚徒困境”。于是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亲自完成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提供的“伦理世界——教化世界——道德世界”的现象学图谱,与亲自完成的最后一部著作《法哲学原理》提供的“抽象法——道德——伦理”的法哲学图谱,戏剧般地出现“伦理”与“道德”两大精神哲学元素的位序倒置。至今,这种倒置已经成为黑格尔体系中的一个“精神哲学遗案”或“黑格尔遗案”,成为精神哲学研究的重要理论前沿。它导致一种有趣的现象:黑格尔所描绘的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对人类精神发展史有解释力,对个体精神发育史有解释力,但对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生活即他所试图演绎和聚力的那个教化世界,却表现出解释力的苍白和无奈。

无论如何,作为体系性地言说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的第一人,黑格尔给后人提供了哲学指引,也给后人留下继续创造的哲学任务和学术空间。黑格尔的贡献在于:第一,将伦理道德当作精神,凝心聚力地探讨人的精神宇宙的神秘构造和演化规律,当然很遗憾,也只当作精神,因为在他看来,现实世界只是“精神”的现象或诸现象形态。第二,将伦理与道德当作人的精神世界或所谓“客观精神”的两个基本构造,确切地说,是人的精神宇宙的两个焦点,在黑格尔精神哲学中,人的精神世界的运行轨迹不是只有一个元点的同心圆,而是分别以伦理和道德为两个焦点的椭圆,他对精神世界的这种哲学思辨或哲学想像,与物理世界中地球围绕太阳运转的椭圆型轨迹不仅相似,甚至正相吻合,在黑格尔看来,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精神环绕这两个焦点运转而留下的足迹或所谓“精神现象”,就像四时轮回中的日落月出一样。第三,第一次描绘了伦理与道德一体、辩证运动的精神哲学规律,在黑格尔所呈现的精神哲学图谱中,无论伦理作为始点的现象学规律,还是伦理作为终点的法哲学规律,无论两种规律之间表面看来如何矛盾,难以否认的是,对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的探讨,既是原创,也是开创。

当今中国社会,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是什么?

显然,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图谱既是智慧启迪,但又不具有彻底的解释力和适用性,原因很简单,它是一种基于西方经验的西方智慧或西方精神哲学。中国伦理道德不仅在历史上根源于与西方完全不同的文化传统,在现代也具有完全特殊的文明际遇和文化惯性,于是,在研究理念和方法上,既不能简单地用黑格尔精神哲学诠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也不能用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简单地证实或证伪黑格尔精神哲学,而应当从中国伦理道德的现实发展中,发现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当然,黑格尔精神哲学是稀有而宝贵的学术资源,也许从中可以发现它与“黑格尔图谱”的可能契合或特殊文化个性。精神哲学规律是人的精神世界和精神生活发展的哲学规律。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既是伦理道德作为精神现象发展的哲学规律,也是伦理道德在生活世界中发展的规律,它潜在一个哲学预设或价值承认:伦理与道德是人的精神世界及其辩证发展的两个基本哲学构造。因此,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既是伦理道德在精神世界中的发展规律,也是精神世界发展的伦理道德规律,其核心是伦理与道德如何辩证互动,推动人的精神世界的矛盾运动和现实发展,因而也是伦理与道德在精神世界中相互关系的规律。由于精神世界与生活世界或物质世界不可分离的必然联系,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本质上是伦理道德作为精神现象在生活世界中辩证发展并与生活世界,具体地说与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等辩证互动的哲学规律。

经过一百多年来的文化激荡尤其是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伦理道德在现代中国社会到底具有何种与西方不同的文明意义?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到底呈现何种精神哲学轨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量伦理道德问题,到底向社会传递何种精神哲学信息,发出何种精神哲学预警?市场化与全球化双重推动下诸社会群体的价值同一性建构到底有何种精神哲学期待?通过对三次不同时间(20072013)、不同地点(江苏VS广西新疆,全国,江苏)、不同方法(定点分析,随机抽样)、不同对象(群体分类,综合采样)的调查[]的海量数据中的共同信息的精神哲学分析,核心发现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发展,体现伦理型文化的特点和规律,伦理与道德是精神世界的两个焦点,其中伦理是精神世界的哲学重心;“伦理型文化”是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文明自觉”,“伦理分化”是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问题自觉”;伦理律、伦理道德互动律、同一律,是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基本精神哲学规律。

  

1、伦理道德演进的精神哲学图像

  

在任何社会、任何文明体系中,都存在大量的伦理道德问题,但很少像现代中国这样,伦理道德几乎聚焦了全社会的目光、全社会的期待和全社会的努力,它在文明体系中的地位如此重要,乃至伦理道德问题似乎一直在解决,又一直难以解决,不仅是“中国问题”,而且是“永远问题”。

为什么?

根本原因不仅在于市场经济,不仅在于社会转型,更在于中国文化区别于西方的不同精神气质,在于特殊文化背景下伦理道德演进的精神哲学轨迹。

调查已经揭示了当今中国伦理道德演进的三大轨迹:伦理道德现代转型的文化轨迹,伦理道德演进的“问题轨迹”,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互动轨迹”。三大轨迹,分别简称“转型轨迹”,“问题轨迹”,“互动轨迹”。有待进一步探讨的是:三大轨迹到底生成伦理道德发展的何种精神哲学的整体轨迹或总体图像?这些轨迹中到底隐藏哪些精神哲学密码?立论或假设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呈现伦理型文化的演进轨迹,显示伦理型文化的精神哲学密码,伦理与道德,是精神世界的双核,或者说,是伦理道德在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的现实世界中运行、写意自己的浩瀚精神宇宙的坐标轨迹的两大焦点;其中,伦理,是精神世界的重心,也是这个精神世界的标志和总体性文化气质。

伦理道德演进的总体图像的呈现,首先必须对三大轨迹进行精神哲学扫描。鉴于三大轨迹在以前的研究中都曾有专文论述,必须推进的是:它们是何种轨迹?在何种意义上是“精神哲学轨迹”?

轨迹一:伦理道德现代转型的文化轨迹——依然是伦理型文化;伦理道德在现代转型中呈现反向运动,即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走向现代,因而呈现“后伦理型文化”的特征。[]这是现代中国伦理道德演进的文化轨迹。根据三次调查的数据,“伦理型文化”的判断基于三大紧密关联的信息构成的证据链。1)宗教信仰远非主流,有宗教信仰的人口在全国占11.5%(调查二),在江苏占8.8%(调查三),作为少数民族和宗教地区的广西、新疆,与非宗教地区的江苏的平均数为19.5%(调查一)。2)伦理是调节人际关系的首选。当遭遇人际冲突时,80%以上选择“主动找对方沟通”,或“通过第三方沟通”等伦理路径,或“能忍则忍”的道德路径,而不是“打官司”的法律方式。3)满意而忧患的伦理道德心态。三次调查,超过60%甚至高达80%对当前的伦理道德状况满意或基本满意, 98.7%的受查对象对自己的道德状况满意或基本满意,然而最重要的精神哲学密码秘密隐藏于一个悖论之中:对社会尤其是对自己的伦理道德状况在理性判断上满意或基本满意,但在文化态度和价值期待上却总是感受到深刻的伦理危机和道德诅咒,“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就是“永远的文化唠叨”。原因很简单也很直白:这是伦理型文化的典型表征。在中国伦理型文化中,伦理道德是人的精神世界乃至意识形态的顶层设计,既是终极价值,也是终极关怀,因为有终极意义,所以需要也总是表现为终极忧患和终极批评。

伦理型文化依旧,但是在现代中国,伦理道德无论如何已经发生重大转型,转型沿着不同的方向前行,显现“后伦理型文化”的特征。“后伦理型文化”的判断根据是伦理与道德在文化转型中量与质的两个不同的文化方向。证据之一是量上的嬗变率:在伦理领域,与传统“五伦”相比,在最重要的五种伦理关系即“新五伦”中,三次调查只有君臣关系被置换为个人与社会或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其他四伦,即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关系,不仅要素,而且排序都没变;然而,在道德领域,与传统“五常”相比,“新五常”即最重要的五种道德规范或德性分别是:爱、诚信、责任、正义、宽容,其中除爱与诚信与传统五常相通,其他三种德性都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于是,伦理上的嬗变率是20%,道德上的嬗变率是80%。证据之二是伦理与道德的不同文化关系。仁义礼智信的传统“五常”的基本文化功能,是将“五伦”的伦理要求内化为个体的德性教养,在伦理与道德之间表现为某种文化亲和;爱、诚信、责任、正义、宽容的“新五常”,不仅直指现代社会生活中的种种道德问题,更具有明显甚至强烈的伦理批判的文化指向,尤其责任、正义、宽容三大“新德”,在伦理与道德之间表现出某种文化紧张,体现现代性的特征。虽然在精神哲学意义上,新旧五常都是“伦理上的造诣”,但“五常”与“新五常”的伦理诉求及其文化取向显然沿着不同方向前行。于是,伦理道德文化转型的总体轨迹是:后伦理型文化——伦理与道德“同行异情”,呈现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走向现代的反向运动。

轨迹二:伦理道德的“问题轨迹”——透过“道德问题伦理信任伦理分化”的轨迹,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到伦理上的两极分化。[]由此可以透析当前我国伦理道德运行的经济社会轨迹,或者说是以“问题意识”呈现的伦理道德进入经济与社会的运行轨迹。也许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发现,但确实是从三次调查的共同信息中可以得出,至少必须引起警惕和忧患的假设。证据链是:1)对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两大道德的社会承受力,已经开始接近甚至突破心理底线。调查一已经发现,当今中国最令人担忧也是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是:1)两极分化,选择率38.2%2)腐败不能根治,选择率33.8%。调查二和调查三中,认为两极分化与官员腐败问题“严重”或“非常严重”的判断分别在70%80%以上;调查一中,影响人际关系紧张的第一因素是“过度个人主义”,而调查二和调查三中,第一因素已经置换为“分配不公,贫富差别过大”,说明近七年中分配不公愈益严重;对于收入差距,“不合理”的判断是绝对主流,区别只在于心理上和伦理上的承受底线,在发达的江苏地区,已经开始突破底线,有39.3%选择“不合理,不能接受”,虽然只超出“不合理,可以接受”的37.9%近两个百分点,但却是量变向质变的重大转化,说明经济越发达,分配不公现象越严重。2)主流群体的信任危机,伦理道德的文化重心下移,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出现。“你对什么人在伦理道德上最不满意?”三次调查,不同时间,不同方法,不同对象,但排序完全相同:政府官员居第一位,演艺娱乐圈居第二位,企业家和商人居第三位,医生居第四位;与之相对照,第二次和第三次调查,在关于伦理道德最满意群体的调查排序中,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农民、工人、教师,第四位是专家学者。3)由此,一个假设便可以得出:在现代中国社会,已经由分配不公和官员腐败两大问题所导致的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演进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在政治、文化、经济上掌握话语权力的三大群体,恰恰是伦理道德上最不被满意的群体;而伦理道德上最被满意的群体,恰恰是“草根”群体。由道德问题所导致的伦理信任危机,已经逐渐形成伦理上的两大“精神集团”,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意识形态信号。

轨迹三: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互动轨迹——由伦理道德问题到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危机[]。由此可以呈现伦理道德运行的意识形态轨迹或政治轨迹,同样以“问题”的方式呈现伦理道德如何进入政治或大众意识形态。由于现代中国文化依然是伦理型文化,伦理道德尤其是主流群体的伦理道德状况便具有极为重要的意识形态意义。调查所揭示的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互动轨迹是:道德问题演化为伦理问题尤其是诸社会群体之间伦理关系问题——伦理问题演化为对主流群体的信任危机——信任危机导致大众意识形态领域思想领袖缺场——思想领袖缺场影响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由于政府官员、演艺娱乐界、企业家和商人三大精英群体在伦理道德上的集体失落,也由于知识精英难以充当真正的思想行为的领袖,调查一曾发现一个严峻问题:“当党中央宣传与国外思潮发生矛盾时,你相信谁正确?”64%的企业群体、61%的公务员群体、44%的农民群体选择“相信国外正确”,情势之严峻,已经影响到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令人欣慰的是,这种情况在七年后的调查中发生根本性改变。“当国外报道与主流媒体不一致时你相信谁正确?”调查二和调查三中分别有40.3%54.1%选择“相信主流媒体”,这说明意识形态的努力受到很好的效果。但是,分配不公、官员腐败等伦理道德问题的严重存在,将深刻影响大众意识形态,最终影响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则是一个必须警惕的社会事实。更重要的是,道德问题将通过伦理信任的中介,影响大众意义形态,这是必须关切的伦理道德与意识形态的互动轨迹。

扫描之后,是问题诊断:三大轨迹的精神哲学前沿或精神哲学密码在哪里?

转型轨迹、问题轨迹、互动轨迹,或者说,当前我国伦理道德演进的文化轨迹、经济社会轨迹、意识形态轨迹或政治轨迹,内在共同的精神哲学规律,这便是由道德而伦理,由伦理而文化、经济社会、政治,其中,不仅三大轨迹的精神重心,而且三大轨迹的交集点,都指向同一个对象:伦理。不难发现,伦理,无论对于精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建构,还是对于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精神中枢的意义。

伦理道德转型轨迹的精神哲学前沿,可能并不在于“后伦理型文化”之“后”,因为它可以从当今中国的重大变化得到解释,而在于“伦理型文化”如何可能和必然?转型轨迹的秘密存在于两大问题和三大征兆之间的关系中。两大问题是:在“不宗教”与“有伦理”之间到底存在何种因果关联?没有宗教,当今中国的伦理型文化到底以何为基础或神圣性根源?如果对转型轨迹的四大证据链进行复原,那么,第一证据即信教人口表征处理人与自身关系中的“不宗教”,第二证据即处理人际冲突的方式表征“有伦理”,第三证据即满意而忧患的文化心态显示伦理道德对于现代中国文明的终极意义,第四证据即伦理与道德“同行异情”之“后伦理型文化”之“后”则表明在现代转型中,伦理而不是道德是“变”中之“不变”。宗教是西方文明的顶层设计和安身立命精神基地,在现代中国文明尤其在中国人的生活世界中,这个基地到底在哪里?西方学者包括西方政客每每杞人忧天地批评中国人“没信仰”,国内学界常以“有信仰,不宗教”回应。其实,“无信仰”的批评本质上是西方文明中心论的偏狭心态和对中国文化无知的杂交,如果宗教或所谓“信仰”是人的安身立命不可或缺的构造,那么,“无信仰”只表明中国社会只是无“一种”信仰即宗教信仰,却必定存在这种信仰的文化替代。“有信仰,不宗教”的解释性辩护很容易导致误读,将现代中国社会的精神世界误解为虽无宗教形式,却有宗教信仰的内核。其实,当今中国社会的精神世界的真正秘密,存在于“不宗教”的第一征兆,与“有伦理”的第二征兆之间的关系中。“不宗教,有伦理”,才是当今中国社会的精神世界与精神生活的真实样态,二者关系的真谛是:“不宗教”,是因为“有伦理”,延伸开来,伦理与宗教,互为文化替代。西方文化是一种宗教型文化,现代中国文化依然是一种伦理型文化。因为“有伦理”,所以才可以也必定“不宗教”。第三证据即满意而忧患的文化心态,已经传递一个文化信息,即伦理道德对于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终极意义;而第四证据,即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走向现代的伦理与道德“同行异情”的转型轨迹,则强烈地表征在社会与文化大变动中的伦理坚守与伦理坚持,不仅使“有伦理”成为可能,也使“不宗教”成为必然。四大证据,相互支持,呈现伦理型文化的有机而生动的图像。它给予的强刺激是:现代中国文化,依然是伦理型文化的精神形态,只是由于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伦理与道德的文化关系在现代转型中发生重大变化,呈现“后”的现代性特征。

伦理型文化在现代中国社会何以可能?“有伦理”缘何可以“不宗教”?“不宗教”的伦理如何建构自身的终极性与神圣性?一切秘密在于:家庭。调查已经发现,家庭,是现代中国伦理型文化的根基与根源。“何种伦理关系对社会秩序和个人生活具有根本性意义?”家庭血缘关系居绝对主导地位,在调查二和调查三中第一选择率分别达62.7%47.0%,居第二、第三位的分别是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经济越是不发达,文化水平越低,社会开放度越低,家庭的重要性越大。可以佐证的另外两个信息是,三次调查中,分别有超过40%50%60%的受查对象认为,家庭是个人成长中得到的最大的伦理教益和道德训练场所;“新五伦”中的前三伦,毫无例外都是家庭血缘关系。必须澄明的问题是,家庭,家庭血缘关系到底为伦理、为伦理型文化提供了什么?回答是:提供了伦理的终极性和神圣性,只不过与宗教型文化相比,它是一种自然终极性与世俗神圣性。然而,相同相通的文化功能是:它提供了世俗伦理的神圣性根源,成为伦理的策源地。梁漱溟先生早就发现这一秘密。“中国之家庭伦理,所以成一宗教替代品者,亦即为它融合人我泯忘躯壳,虽不离现实而拓远一步,使人从较深较大处寻取人生意义。”[]在他看来,家庭伦理具有准宗教的意义。“伦理有宗教之用,意谓中国缺乏宗教,以家庭伦理生活来填补它。但我们假如说中国亦有宗教的话,那就是祭祖祀天之类。”[]但是,准宗教不是宗教,而是伦理,因为祭祖祀天既没有宗教之名,更不是教徒们的宗教组织,“不得已,只可以说是‘伦理教’,因其教义,恰不外是伦理观念;而其教徒亦就是这些中国人民。正未知是由此信仰而有此社会,抑或由此社会而有此信仰?总之,二者正相合相称。”[]延伸先生的观点,如果一定要用“宗教”这一符号也表达中国人的精神生活,那么只能说,中国是植根于家庭的“伦理教”。黑格尔在异域文化中发现了同样的规律:“对意识来说,最初的东西、神的东西和义务的渊源,正是家庭的同一性。”[]在中国,伦理之可能成为宗教的文化替代,其根源在于家庭。家庭,既是伦理的家园,也是伦理型文化的家园,因而既使伦理,也使伦理型文化成为可能和必然。

“问题轨迹”有待追究的精神哲学前沿是:当今中国精神世界和精神生活中的核心问题,到底是道德问题,还是伦理问题?这一难题在“问题轨迹”中有待解开的密码是: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如何演绎为伦理问题?伦理问题如何演绎为严峻的社会问题?最后,伦理为何成为由道德问题向社会问题演绎的枢纽与中介,导致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演绎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伦理,而不是道德,事实上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精神生活诸问题的斯芬克斯之谜。如前所述,当今中国社会呈现“道德问题——伦理信任危机——伦理分化”的“问题轨迹”,其中,“道德危机”是原因,“伦理信任危机”是中枢,“伦理分化”是后果,呈现由道德问题而伦理危机、由伦理危机而社会危机的两次问题转换过程。“道德问题”经历了由个体道德问题向群体道德问题积累积聚的量变而质变的过程。在当今中国社会,道德问题具有两个最重要的聚焦点,这就是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两大问题虽然是在任何国家任何文明体系中都可能存在的普遍问题,但是,在中国现代社会,由于它们本身是道德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也由于两大问题相互感染和相互强化,因而不仅动摇甚至颠覆了社会的伦理存在,也动摇甚至颠覆了经济和政治的伦理合法性,于是在伦理型的文化中必定人格化为诸社会群体之间的伦理信任危机,最后导致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演绎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生成“伦理上的两极”,或伦理上的两大“精神集团”。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在当今世界普遍存在,但演绎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则是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因为,在当今中国,分配不公不仅一般地具有道德性质,而且本身是道德问题积累的结果,在财富的积累和积聚中严重存在“为富不仁”的现象;而官员腐败通过财富的不法积聚也将导致或表现为经济上的两极分化,于是,两大问题一开始就具有道德的性质或道德上的根源。因此,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在中国不仅仅是经济和政治问题,也不仅仅是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道德问题,而是以经济和政治的形式表现的道德问题,或者说是道德问题的经济和政治的现象形态,根本上是一个精神问题,正因为如此,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它们才可能并且必定最后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演绎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不难发现,在问题轨迹中,伦理,既是问题重心和问题轨迹的转换点,也是问题的后果。在这个由道德而伦理,由伦理而社会的问题轨迹中,展现了道德问题如何透过伦理的中介,演绎为严峻社会问题的精神哲学图景或精神哲学逻辑。

互动轨迹的精神哲学前沿是:伦理道德到底如何影响大众意识形态,由精神问题演化为政治问题?如果说“问题轨迹”演绎道德如何通过伦理的中介进入社会,那么,“互动轨迹”便演绎道德如何通过伦理的中介进入政治,确切地说进入意识形态。应该说,这一轨迹同样是问题轨迹,只是它是问题轨迹的在政治领域的呈现,或者说以问题轨迹呈现的精神哲学轨迹。互动轨迹的前两个环节,即道德问题向伦理信任危机的转化与问题轨迹的前两个环节交集重叠,特殊性在于,伦理信任危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直接后果是导致思想领袖缺场,进而演绎为大众意识形态的同一性危机,或主流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由伦理信任危机向主流意识形态信任危机的转化,是这一轨迹的特殊性所在,由于主流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将导致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同一性的解构,使价值共识成为不可能因而最终将演绎为政治问题。在这个轨迹中,伦理,同样是问题的重心所在。

基于轨迹扫描与问题诊断,便可以进行精神哲学图像的总体复原。

转型轨迹、问题轨迹、互动轨迹,分别对应伦理与文化、伦理与经济、社会、伦理与政治或大众意识形态三大关系,一方面,它们是伦理道德作为“精神现象”自身运动的轨迹,另一方面,它们是伦理道德与文化、经济和社会、大众意识形态辩证互动、构成有机文明生态的轨迹。前者是逻辑意义上狭义的精神哲学轨迹,后者是现实意义上的精神哲学轨迹;前者是黑格尔意义上的逻辑轨迹,后者是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历史轨迹。二者构成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或精神哲学与历史哲学的统一。但无论如何,三大轨迹之所以对当今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轨迹具有表达力和解释力,就是因为它们不仅从伦理道德自身,而且从伦理道德与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的现实关系中,逻辑与历史地呈现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图像。在这个意义上,三大轨迹,就是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图像的三大构造,至少,可以完整透析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图像。

三大轨迹形成的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的总体图像是什么?一言蔽之,是以伦理与道德为两大焦点,以伦理为重心,道德通过伦理的中介进入文化、经济、社会、政治,形成伦理文化、伦理经济、伦理社会、伦理政治诸价值生态的精神世界轨迹与精神哲学图像。不难发现,三大轨迹虽具有不同的现实维度,并且在精神上风情万钟,但却理一分殊,有共同共通的轨迹:即由道德而伦理,由伦理而文化、经济—社会、大众意识形态或政治。转型轨迹通过道德的“变”与伦理的“不变”,体现文化转型中伦理的精神同一性意义;问题轨迹由经济与政治生活中的道德问题,演化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透过伦理的中介成为社会问题;互动轨迹同样由道德问题经过伦理信任,演化为意识形态问题或政治问题。三大轨迹所呈现的是伦理道德在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的现实世界中运行的精神世界的椭圆形轨迹;伦理与道德,是精神世界的坐标轴上的两个焦点;而伦理,始终是这个轨迹、这个世界的重心。这个椭圆形轨迹所描绘和呈现的是一个精神宇宙的图像,它既是伦理道德围绕文化、经济、社会、政治运行的精神哲学轨迹,也是伦理道德自身运行的精神哲学轨迹,借用天体理论话语,既是精神围绕生活世界公转的轨迹,也是精神在自己的世界中自转的轨迹。伦理与道德的两个焦点、伦理重心、价值生态、椭圆形轨迹,是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的总体轨迹与总体图像的四个基本要素。其要义是,道德并不是直接地,而是透过伦理的中介,与文化、经济、社会、政治辩证互动,伦理,既是道德的后果,又是文化、经济、政治、社会的直接精神动因,因而是精神哲学轨迹和精神哲学图像的关键性和标识性元素。

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气质是一种伦理气质。当今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轨迹所呈现和复原的,是伦理型文化背景下,以伦理为重心的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轨迹和精神哲学图像。简言之,是伦理与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轨迹与精神哲学形态。伦理与道德,是精神宇宙和精神世界的阳极和阴极,或者说太阳与月亮,它们的公转与自转,构成人的精神世界与生活世界的春夏秋冬、白昼黑夜,形成循环往复的辩证运动的生命图像。三大轨迹中,转型轨迹透过“有伦理,不宗教”的文化选择,以及伦理与道德同行异情的文化守望,延续和坚守伦理型文化的中国传统,呈现伦理文化生态;问题轨迹以道德问题演化为伦理问题,伦理问题演化为社会问题的精神逻辑,呈现伦理经济、伦理社会生态;互动轨迹通过道德问题向伦理信任、伦理信任向主流意识形态信任和大众意识形态同一性建构转化的演进轨迹,呈现伦理政治生态。

诚然,问题轨迹和互动轨迹不仅在前两个环节即道德问题向伦理信任转化方面交叉重叠,而且都是否定性地呈现,本质上都是问题轨迹,它们并不像转型轨迹那样肯定性地呈现和复原现实的经济、社会、政治生活中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轨迹,毋宁说是伦理道德演进的精神哲学轨迹反绎。问题轨迹当然并不就是精神轨迹,但是,在相当程度上,否定性的反绎比肯定性的演绎可以更为清晰地透析和烘托问题的真相和本质。重要的是,伦理道德演进的精神哲学轨迹或精神哲学图像,并不是伦理道德自身的抽象轨迹和抽象图像,而是灵动于现实的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的现实生活,与之浑然一体并且作为它们的精神本质的生态轨迹与生态图像。这个轨迹的精神本质和精神气质,是伦理型文化背景下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轨迹和精神哲学图像,是以伦理为重心、以伦理为气质,甚至以伦理为精髓的精神哲学轨迹和精神哲学图像,因而伦理,是它的最重要的标志性和总体性话语,也是它的要义和本质所在。也许,这就是中国文化之谓“伦理型”文化,而不是“道德型”文化的精髓所在。

  

2、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预警

  

当前我国伦理道德的演进轨迹,从肯定和否定的维度发出两个重要的精神哲学预警:伦理型文化的预警;伦理分化的预警。

伦理型文化的预警: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文明自觉”。

学界业已形成一种共识: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三次调查的最重要发现之一是:现代中国文化依然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伦理道德转型的文化轨迹传递两个重要的精神哲学信息——文明体系中伦理道德对于人的安身立命的核心意义,以及文化转型中伦理道德的发展规律尤其是伦理作为变中之不变的文化因子的地位;问题轨迹与互动轨迹在一定意义上是对这一发现的诠释与反证。三次调查相当程度上是对现代中国伦理型文化的再确认,这个确认是一种文化认同,也应当推进一种文明自觉。作为“文明自觉”的精神哲学成果,就是关于“伦理型文化”的预警。伦理型文化预警的要义是:1)伦理道德在伦理型文化背景下的特殊地位;2)伦理道德发展的“伦理型文化”规律。“伦理型文化”的文明自觉,核心是“伦理自觉”,是关于现代中国文明的伦理气质、伦理意义和伦理规律的自觉。

如果将人类文化分为伦理型文化与宗教型文化,那么,伦理型文化的文明自觉,不仅预示和预警一种无宗教的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构造,而且预警伦理道德的特殊文化担当。在中西方文化的现代激荡开启之初,梁漱溟先生便发现,“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之分水岭。”[]宗教型文化与伦理型文化背景下的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区别并不只在于有无宗教,甚至也不在于宗教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而在于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意义及其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有学者发现,伦理可以无宗教,但宗教不可以无伦理,因为宗教所完成的主要是一种伦理道德的教训(成中英)。这是一种慧见,但事实上,任何关于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体系,都可能有宗教因子渗透。众所周知,康德在纯粹理性中驱逐了上帝,但实践理性或道德哲学体系的终端却不得不借助“上帝不死”与“灵魂存在”两大公设,才最后达到德性与幸福统一的至善。黑格尔建立了以伦理与道德为基本元素的精神哲学体系,但无论“伦理世界——教化世界——道德世界”的现象学体系,还是“抽象法——道德——伦理”的法哲学体系,“精神”最后都只能在宗教信仰和哲学概念中才能回到自身。[11]作为中国传统道德哲学最后形态的宋明理学,也是因为佛教的参与,形成儒释道三位一体的自给自足的精神体系,才得以最后完成。伦理型文化是以伦理为主体,在入世的伦理中安身立命的文化,但并不意味着全无宗教的精神因子。转型轨迹已经显示,在现代中国,有宗教信仰的人口在10%20%之间,最重要的信息还不是这些量化指标,而是在人的深层精神构造中潜在的那些与宗教相通的超越性诉求,区别在于,这些超越性诉求在中国具有与西方完全不同的文化路径,它主要不是通过宗教而是伦理实现。宗教的要义是什么?“宗教者,出世之谓也。”[12]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曾提出关于中国文化的两个著名命题,并分别以两个标题彰显。“伦理有宗教之用”;“以道德代宗教”。[13]两个命题隐喻伦理道德与宗教,引申开来,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在精神哲学上的相通。但仔细考证便会发现,这两个命题之间存在精微而深刻的矛盾:到底是伦理有宗教之用,还是道德有宗教之用?到底是伦理代宗教还是道德代宗教?矛盾的根源在于伦理与道德两个概念的区别。这里无意辩证伦理与道德之间的概念关系,也许梁漱溟认为伦理与道德都有宗教的意义。重要的是,必须将伦理型文化的文化自觉推进为一种文明自觉:历史上,伦理道德是中国民族对人类文明做出的最大贡献;[14]今天,伦理道德依然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构造,是中国人精神世界的重心,因而依然是中国民族立于世界之林的精神根据地。

由此,便可以发出关于伦理道德尤其是伦理在现代中国文明体系中的地位及其演进规律的预警,即伦理本位与伦理规律的预警。伦理道德是中国人精神世界的中枢,因而一旦伦理道德出现危机,便不仅标志伦理关系和道德生活的危机,而是整个精神世界的崩坍。在中国,伦理道德从来都不只局限于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内部,乃至不只漫游于人的精神世界之中,而是关乎人的生命和生活意义的终极性构造,因而伦理道德的危机最终将演化为整个精神世界和生活世界的危机。在伦理型文化中,伦理道德到底具有何种文明意义?孟子将伦理道德危机表达为“类于禽兽”的失道之忧,是文明与文化的终极忧患;顾炎武将伦理道德危机严峻化为“亡天下”,被置于“亡国”之上。在伦理型文化中,伦理具有比道德更为重要的地位。“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梁漱溟先生认为,中国社会不是如一般人所说的家族本位,因为家族在任何社会中都受到重视,中国与西方社会最大的区别是伦理本位。“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伦理关系,即是情谊关系,亦即是其相互间的一种义务关系。伦理之‘理’,盖即于此情与义上见之。”[15]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伦理不仅是人的精神生活的基地,而且是经济、政治、文化的价值内核,是经济社会与文化的精神气质,就像韦伯所说新教伦理是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精神气质一样。伦理与经济之间的紧张关系,或具有终极意义的义和利之间的文化张力,在中西方具有不同话语形态和精神哲学意义,西方宗教型文化的经典话语是原始基督教的信念:“富有要进天堂,比骆驼穿进针眼还难”;中国伦理型文化的传统话语是《论语》中的那个著名诊断:“为富不仁”。这些表述,与其说文化诅咒,不如说文化期待和文化预警。

三大预警所揭示的伦理道德演进的基本精神哲学规律,是由道德而伦理,以伦理为重心,最后,二者的自然基础和神圣性根源都是家庭。由道德而伦理,以伦理为本位的精神哲学规律,本质上是伦理规律。无论人们在关于伦理与道德关系方面是否达到某种哲学上的概念自觉,无论伦理与道德之间的概念边界模糊到何种程度,中国文化之谓“伦理型文化”而非“道德型文化”,已经隐喻伦理在文明体系和人的精神发展中重于道德的哲学地位。而伦理道德转型中的“同行异情”所标示的伦理在文化转型中作为“变”中之“不变”的地位,绝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嬗变率描述,毋宁说“不变”所突显的是伦理在中国文明体系和人的精神构造中相对于道德的更为内核、更具基础性的那种文化意义,这便是“伦理本位”而非“道德本位”的真义。一种无宗教的伦理何以可能?世俗伦理的神圣性根源在哪里?在传统社会是家庭,在现代中国社会还是家庭。调查已经显示,家庭关系不仅是当今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伦理关系,而且是伦理道德的第一受益场,家庭规律,准确地说,人伦本于天伦的伦理规律,依然是现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最基本的精神哲学规律。伦理型文化与宗教型文化,是世界文明体系中的两大精神世界类型,演绎着伦理道德发展的两大精神哲学规律。如果说在宗教型文化中,精神世界是宗教与道德的交响,那么,在伦理型文化中,精神世界便是伦理与道德的协奏。

严格说来,无论伦理型文化,还是伦理本位和伦理规律,都不是预警,而只是某种发现与体认。预警之为“警”,似乎潜在某种危机意识,因为它们关乎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自觉与文明自觉,关乎对现代中国社会中诸伦理道德问题的意义判断和忧患意识,因而发现便被“危言耸听”地表达为“预警。这一精神哲学预警的意义在于:第一,必须在文明自觉的意义上定位伦理道德对现代中国文明、现代中国社会意义,面对严峻的伦理道德问题和强烈的伦理道德情结,既保持清醒的忧患意识,又不惊慌失措,由此将“文化自觉”推向“文明自觉”;第二,必须遵循伦理型文化的精神哲学规律,推进伦理道德发展,在伦理与道德之中,确立伦理优先的战略;第三,必须高度重视家庭在伦理道德发展中的地位,因为它依然是现代中国伦理型文化和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家园。

伦理上两极分化的预警: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问题自觉”。

伦理上两极分化的预警逻辑和现实地包括两个结构:一是由经济上两极分化向伦理上两极分化演进的预警;二是在精神世界与生活世界中分裂为伦理的两极,即抽象的个体性与抽象的普遍性的预警。

如前所述,经济上两极分化是现代文明的通病,但经济上两极分化演化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却是中国伦理型文化特有的现象。伦理上两极分化的生成,需要两大条件:经济上两极分化的伦理根源;伦理型文化的气质。伦理上两极分化既是精神世界也是现实世界的文化图景,在当今中国社会,其典型表现,是因诸社会群体之间伦理信任的缺失而形成伦理上的两大精神集团,两大集团的单元不是个体,也不是某一个群体,而是诸多群体构成的集团之间的伦理对峙。由于伦理上两极分化起源于经济上的两极分化,两极集团往往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经济或利益的两极集团,即在经济上处于优势地位,或在现实社会变化中获得最大利益的诸群体是一极;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诸群体是另一极;第二,仅仅利益的两极,可能还只是经济上的两极分化,伦理上的两极分化还需要另一个条件,即诸集团利益的获得,或诸集团之间财富的差异缺乏伦理合理性甚至缺乏伦理合法性;第三,正因为如此,一极集团对另一极集团产生伦理信任危机,甚至产生伦理信任的偏见,从而以某种固化的模式进行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伦理评价,或依群体中个体的道德状况对群体进行整体伦理判断,或依对某个群体的整体伦理评价对该群体中的个体进行的伦理判断,盖然论和以偏盖全是其基本特征,其话语形态诸如“无奸不商”、“无官不贪”等,由此形成伦理上的两极集团。伦理上的两极集团不能简单等同于伦理集团。伦理集团在概念上可能是伦理性的团体或以某种伦理机制建构的团体,它可能是伦理实体的现象形态,如家庭,社会组织等。伦理上的两极集团是因伦理危机尤其是伦理信任危机所产生的群体集,借用管理学的概念,它可能是伦理上的非正式组织,是因为一类群体对另一类群体共同的伦理评价及其所派生的伦理情感而形成的群体。黑格尔曾经将各种宗教称为“精神集团”,伦理上的两极也是伦理上的两大精神集团。一般说来,这个伦理上两极中的任何一极在群体上都不是单数,而是复数。由于伦理上两极分化的形成具有经济上两极分化的根源,所以,两极内部不仅具有伦理上的共同话语,也有经济上的共同诉求。一方面,伦理上的两极分化是伦理危机积累和积聚到相当程度的结果,它以某种强烈而偏激的社会伦理情绪的方式表现和表达出来,如对某一类群体近乎不容置辩和无条件的不信任,现代社会中的仇官、仇富现象,就是伦理上两极分化的结果。伦理性的两极分化在认识论上是某种具有社会性的伦理上的情绪直觉,或“伦理直觉”。另一方面,伦理上两极分化又可能是社会问题积累积聚到相当程度的强烈信号,伦理上两极分化一旦形成,将形成一种强烈的伦理情绪,可能表现为一种伦理上的偏见或偏激,这种情绪不一定会形成伦理上的两极对峙,但却可能导致并且表现为经济上与伦理上的两极倒置。即在经济上甚至政治和文化上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极,在伦理上可能处于弱势或劣势地位,居于被怀疑、批评和接受道德审判位置。如前所述,当今中国社会伦理上的两极分化的轨迹,表现为基于伦理道德的信任度,分化为政府官员、演艺娱乐圈、企业家商人的伦理上的弱势一极,与农民、工人、教师的伦理上的强势一极。前者在政治、文化、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在伦理上却处于弱势地位,在伦理怀疑、伦理批评,甚至伦理否定中居于辩护甚至难以辩护的地位。但是,由于他们在现实世界,即政治、文化和经济生活中的强势地位,于是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就很可能演化为政治上的两极分化,当今社会生活中的诸恶性事件及其所谓“反社会”的定性与解释,就是由伦理上两极分化向政治上两极分化蜕变的信号。

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向伦理上的两极分化的演进,之所以是“精神哲学”预警,是因为它们是在当今个体精神与社会精神中逻辑地存在甚至已经发生的伦理分化。这种分化之所以必须“预警”,是因为它们可能由精神走向现实,甚至已经部分地走向现实。伦理上两极分化的精神哲学预警的内容有三个方面。1)经济上两极分化的无伦理、不道德预警。经济上两极分化向伦理上两极分化演化的因果关联,以及必须发出精神哲学预警的最重要的理由,是经济上两极分化的无伦理性与不道德性。虽然一切经济上的两极分化从根本上说都具有无伦理性和不道德性,但一旦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演化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就不仅说明它们本质地而且直接地丧失伦理道德的合法性。就是说,在经济上的两极分化与伦理道德性质之间产生了某种因果倒置。无伦理和不道德已经不是经济上两极分化的结果,而是原因,换言之,经济上的两极分化的生成,尤其是财富的积累和积聚,就是至少部分是无伦理和不道德的结果。2)伦理上的两极分化不仅会导致两大伦理集团或精神集团的分离,而且会发生两大集团的社会地位与伦理地位之间的倒置,直接后果是,在政治、文化、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群体,在伦理上处于弱势地位,反之亦然。3)社会信任危机。由于政治、文化、经济地位与伦理地位的倒置,会形成文明体系内部的不平衡,即现实社会生活与伦理关系的不平衡,它的进一步发展,会导致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尤其透过对主流群体的伦理信任危机导致全社会信任危机,由此可能进一步演绎为现实的社会危机。当今中国社会的信任危机,不仅是由于事实上存在诸多不被信任的伦理行为,而且更深刻地表现为社会心态上的不信任,或已经成为伦理定势的社会心态上的不信任,形成所谓“不信任”的社会心态与心理定势,这才是经济上两极分化演绎为伦理上两极分化必须发出精神哲学“预警”的更为充分的理由。

经济上两极分化与伦理上两极分化并存,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联,逻辑与历史地派生另一个精神哲学预警:伦理的两极。伦理的两极也是伦理上的两极分化,但它不是诸群体之间的伦理分化,而是发生于同一主体内部,以及社会精神内部的伦理分化,它形成的伦理两极,是个体“单一物”与伦理“普遍物”的两极。伦理的根本文化任务,是将人从个体性存在提升为普遍性存在,获得“伦”的教养与“德”的修炼,即将个体性“单一物”提升为伦理性的“普遍物”,达到“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单一性的“人”与普遍性的“伦”的关系,是伦理的基本课题,“人”与“伦”同一的哲学中介便是“德”的主体性的建构。但是,人的单一性向“伦”的普遍性的过渡,“德”的主体性的建构,必须具备一个精神哲学条件,这就是生活世界或所谓教化世界中伦理普遍性的现实存在。在现实世界中,伦理普遍性,或个体性与普遍性的结合,有两种现象形态,这就是社会财富的普遍性与国家权力的公共性。财富与国家权力,既是伦理的两种世俗形态,也是伦理的两种精神形态或精神现象形态,这就是黑格尔之所以将它们作为精神现象学中教化世界的两大客观精神要素的原因。如果财富失去普遍性,权力失去公共性,现实世界中的伦理便遭遇分崩离析的厄运和危机。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是财富与权力的伦理危机的强烈表征,作为生活世界向精神世界的过渡和转换,其精神哲学表现,就是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向伦理上的两极分化演进。问题在于,伦理上两极分化的精神哲学后果是什么?就是伦理的两极的生成,或人的精神世界中单一性与普遍性、个体性与整体性的对峙与对立。作为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的精神哲学后果的伦理上的两极分化,标志着生活世界中的伦理危机,当现实世界中人的个别性与普遍性,或“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失去财富与权力的现实基础,人的精神便退回个体或自我,从而如黑格尔所说,普遍性的人,不幸沦落为无实体的“个人”。但是,社会生活诉求普遍性,经济与政治的运作不断建构与强化普遍性,普遍性是社会生活的精神哲学条件。由于这种统一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可能,于是,精神世界便被分离和分裂为伦理的两极:个体性的一极,普遍性的一极。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顽固的单点性”与“冷酷的普遍性”之间的对立。“分裂成简单的,不可屈挠的,冷酷的普遍性,和现实自我意识所具有的那种分立的、绝对的、僵硬的严格性和顽固的单点性。”[16]现实生活中个人主义的盛行,精神生活中普遍性的稀缺,相当程度上就是伦理两极生成的标志。伦理的两极,并不意味着相互之间的不诉求,而是说社会缺失达到二者统一的基础,是二者之间的不相遇。“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互动轨迹已经显示,由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的道德问题量变质变而形成的伦理信任危机,将演化为大众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大众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最后表现为多样性、个别性的主观意识难以具有“形态”,即难以在精神上建构社会同一性,从而使社会的价值共识成为不可能。个体单一性与社会普遍性之精神两极的固化与僵化,彼此之间的难以通达,是伦理两极在精神上生成的表征与表症,其现实表现是大众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伦理两极的生成,是基于伦理道德的问题轨迹与互动轨迹所必须发出的精神哲学预警。

预警之为预警,意味着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不仅因为它的前瞻性,更因为它的问题指向所内在的重大意义。预警决不是杞人忧天,而是未雨绸缪,是防患于未然的警钟,也许,这才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使命。当然,与其他预见性或预言性研究不同,因为它是从问题出发,用忧患和批评的眼光看待世界,因而“预警”往往不合时宜甚至是多此一举唠唠叨叨。不过,无论如何,“多此一举”有时可能比“无此一举”更有作为,至少,是努力作为,正在作为。

  

3、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

  

伦理道德演进的三大轨迹、两大预警,隐喻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伦理规律;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规律;伦理精神规律。简言之,伦理律,一体律,精神律。三大规律,是当今中国伦理型文化背景下伦理道德发展的基本精神哲学规律。

规律一:伦理规律或伦理律。

顾名思义,“伦理型文化”背景下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首先是伦理规律。这一假设绝不是望文生义的牵强附会,而是体现传统和现代中国文化特点、对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发展和伦理道德问题具有解释力的发现。如上所述,既往的学术共识将中国文化表述为“伦理型文化”而不是“道德型文化”,并不是一种学术随意,也不是简单的约定俗成,毋宁说是基于文化体认和文化自觉的本能反映,其中蕴含着对伦理与道德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不同哲学地位的认知与判断。伦理规律的精神哲学要义是:“伦理是本性上普遍的东西”[17]伦理规律之为伦理道德发展的基本精神哲学规律,是对伦理在精神发展中的地位、对伦理在中国文明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的哲学自觉。“伦理是本性上普遍的东西”,不仅意味着伦理是普遍物,更重要的表明伦理是将人从个体别性存在提升为普遍性存在的必由精神之路。在中国文化中,“伦”是个体性与普遍性统一的具有精神意义的实体,“理”是“伦”之规律,或达到“伦”之实体的规律。“伦犹类也。理,分也。”[18]“类”是体现精神自觉的普遍实体,“分”是在“类”中的自我认同,所谓“安伦尽分”,即孔子所说的“正名”。“伦”或“类”是普遍物的自在,“理”或“分”是普遍物的自为。“道”是由“伦”之“理”而产生的行为规则,“别交正分之谓理,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有轨。”[19]“理”向“道”的转化,是意识向意志、认知向行为的转化,“道”是“伦”的自在自为。“德者道之舍”,“德”是由对“道”的内化而建构的主体,是由“伦”的实体出发而进行的主体性精神建构。伦理与道德都希求个体与实体的统一,但是,伦理是个体性与普遍性统一的实体性存在,是客观的和社会的;道德是个体性与普遍性统一的主体性建构,是主观的和个体的,在伦理与道德的关系中,伦理逻辑地并且历史地具有前提性的精神哲学地位。黑格尔曾断言:“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20]如果不是译者的误读,这一判断并不准确,严谨的表述当是梁漱溟先生“伦理本位”的论断。其实,从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体系也可以发现,这里的“纯粹建立道德的结合上”,可能是由于译者的专业背景导致的误读。因为,其一,无论在《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原理》,还是《精神哲学》中,黑格尔从来都是在“伦理”的意义上讨论家庭,把家庭当作自然的伦理实体和自然的伦理精神;其二,在话语方式上,“道德的结合”无疑没有“伦理的结合”更准确严谨。据此,几乎无需核对黑格尔的原著就可以判断,这段话语应当校译为:“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伦理的结合上……”。如是,便与梁漱溟“伦理本位”的论断相通。梁先生认为,“中国之以伦理组织社会,最初是有眼光的人看出人类真切美善的感情,发端在家庭,培养在家庭。他一面特为提掇出来,时时点醒给别人——此即‘孝悌’‘慈爱’‘友恭’等。另一面则取义于家庭之结构,以制作社会之结构——此即所谓伦理。”[21]借用梁漱溟的话语,伦理规律之成为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首要精神哲学规律,根本上是“伦理本位”的规律。

调查呈现的关于当前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三大轨迹支持了这一立论。在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的发展中,“伦理规律”在三个方面体现,也是这三个方面构成的体系:伦理神圣律,伦理存在律,伦理信任律。

所谓伦理神圣律,不仅说伦理作为顶层设计和终极关怀,在当今中国社会的精神世界与精神生活中依然是最高和最后的神圣存在,而且预示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伦理具有世俗性的神圣性根源,这就是家庭。前者是伦理神圣律的必然性,后者是伦理神圣律的可能性与现实性。“轨迹一”已经显示:在当今中国社会,家庭是社会秩序和个人安身立命的第一因子;是伦理教化和道德训练的第一受益场所;也是诸伦理关系的绝对基础,占“新五伦”的五分之三。如果说,出世的宗教型文化的伦理基础和伦理策源地是最高存在者作为终极实体的神圣性,那么,入世的伦理型文化的伦理基础和伦理策源地便是家庭自然伦理实体的神圣性。二者都建立在不可究诘也不可理性的基础上,正因为如此,才可能成为神圣根源。区别在于,前者是宗教神圣性,后者是世俗神圣性。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神圣规律,便是家庭伦理规律,或家庭在精神世界中作为伦理的自然基础和神圣根源的规律,用中国传统道德哲学的话语表述就是:“人伦本于天伦而立”。不过,这一命题已经具有现代内涵,它不像传统社会那样,表征一切社会伦理关系以家庭伦理为范型,而只是说,在伦理型文化背景下,家庭作为自然的伦理实体,是伦理的神圣性根源和自然基础。

伦理存在律的精髓是:伦理是存在,也必须存在。它是社会生活或黑格尔所说的教化世界中伦理现实性的规律。在社会生活中,伦理以两种形态客观化自身,这就是社会财富与国家权力。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伦理关系、伦理观念是现实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反映和体现,处于被决定的地位;根据精神哲学的观点,社会财富与国家权力是伦理理念的外化或客观化,或者说,是伦理的实现和存在方式。历史唯物主义与精神哲学的观点并不截然对立,毋宁说它们是从两个维度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哲学洞察。精神哲学的观点并不“唯心”,它的要义是:社会财富和国家权力,换言之社会的经济政治秩序,是人的价值追求和主观能动的文化创造,是伦理的精神确证及其现实形态,因而只有体现伦理的精神本质,财富和权力才具有真正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于是,一旦社会生活中财富与权力失去伦理性,沦为自私自利和“少数人的战利品”,就标志着伦理存在的危机。伦理存在规律表明,在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财富和国家权力的经济政治关系中,伦理必须现实地存在,而不只是主观性的意识;伦理存在是伦理关系、伦理精神的前提。“问题轨迹”已经显示,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严重侵蚀甚至颠覆了社会的伦理存在,是当今中国伦理道德问题的现实根源,这是伦理存在规律的反证,也彰显了解决伦理道德问题的突破口。[22]

伦理信任律既是生活世界中伦理存在的信任规律,也是对伦理本身的信任规律,它在现象形态上是人与人之间、诸社会群体之间的伦理信任规律,在哲学形态上是个体性的“人”对实体性的“伦”的伦理信任规律。伦理信任以“伦”或伦理存在为客观基础。伦理信任危机,不只是人与人间的信任危机,因为人与人间的信任危机往往被赋予太多的主观性质,将伦理信任危机诠释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严重弱化了这一精神危机和社会危机的严重程度。伦理信任危机,根本上是人对伦,即人对自身存在的“伦”的实体性关系的信任危机,尤其是对人的本质、人对生活的现实共同体的信任危机,因而是一种伦理安全危机,并将演化为对伦理存在的信念危机。由于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伦理安全危机,伦理信念危机,最后便是在精神世界和生活世界“失家园”的终极关怀和终极归宿的危机。“问题轨迹”与“互动轨迹”已经显示,伦理信任危机,最终是人与伦的分裂:一方面是诸社会群体在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另一方面,是人的伦理个体性和伦理实体性的两极分化。伦理信任危机,本质上是一场人伦危机。伦理信任律,是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重大伦理规律。

伦理神圣律——伦理存在律——伦理信任律,构成精神哲学意义上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伦理律”。它们以入世文化中伦理实体的现实存在及其信念为基础,遵循伦理实体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其中,伦理神圣律是自然伦理规律;伦理存在律是社会或市民社会的伦理规律;伦理信任律是国家伦理实体的规律。三个方面,构成精神哲学的伦理规律的体系。

规律二: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规律,简言之,一体律。

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要义是:“德毋宁应该说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23]“毋宁”的话语密码是:道德,必须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道德,只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必须”表明伦理—道德一体,是事实判断;“只是”表明伦理之于道德的优先地位,是价值判断。这一规律关涉三个重要现实和理论问题:1)当今中国精神世界的根本问题到底是伦理问题还是道德问题?2)伦理型文化背景下的精神世界的建构,到底伦理优先还是道德优先?3)如何在精神哲学的意义上化解现实和理论中存在的伦理与道德之间的矛盾,达到二者的同一?

当今中国精神世界中的根本问题到底是伦理问题还是道德问题?在国家意识形态和大众意识形态话语中,回答似乎已经“约定俗成”:道德问题。“道德沦丧”与“道德建设”的话语,已经从否定和肯定两个维度进行了表达。然而,无论“问题轨迹”还是“互动轨迹”,都明白无误地传递一个强烈信号:精神病理的基本脉络是个体道德问题积累积聚为群体道德问题;群体道德问题演化为群体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信任问题;伦理关系和伦理信任问题演化为诸社会群体之间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和大众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无论如何,伦理问题既是中介,也是后果。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中国社会最严峻的问题,已经不是道德问题,而是伦理问题。也许,人们可以辩护,伦理问题起源于道德问题,因而道德是根本问题,道德问题解决了,伦理问题就迎刃而解。但是,“问题轨迹”已经显示,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两个突出问题,而这两大问题从开始就是伦理问题,不仅是伦理存在的问题,而且是经济与政治秩序中的伦理关系与伦理认同问题。于是,在精神世界与现实世界的问题链中,伦理问题便不仅是结果,而且是原因,甚至是根源。将当今中国精神世界的根本问题定位于“道德问题”而不是“伦理问题”,严重遮蔽了问题的严重性,也严重弱化了问题解决的难度。因为,“道德问题”往往是个体性问题,是个体的道德教养问题,而“伦理问题”不仅标志道德问题可能已经积疾为社会风尚,而且与社会的制度安排,与社会的伦理合法性密切相关。“道德问题”是个体问题或个体生命秩序问题,至多是个体问题的“集合并列”;“伦理问题”是伦理存在的社会问题,是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存在的伦理合法性危机。“伦理问题”比“道德问题”更深刻,也更难以彻底解决。

因此,必须进行精神哲学的“问题意识革命”,从“道德问题意识”转换为“伦理问题意识”。换言之,当今中国社会不只期待一次道德进步,更期待一种伦理觉悟。在一般意义上,群体性、客观性的伦理问题的解决,有待个体性与主观性的道德问题的解决,但在现实性上,尤其在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成为最严重的社会问题的背景下,道德问题的解决,必须以伦理问题的解决为前提。普遍而深刻地存在的分配不公问题,至少一开始并不是部分人的道德问题,而是关于财富的伦理意识和对诸社会群体之间关系的伦理认同,归根到底是对于社会的伦理存在的理念和态度问题;同样,普遍而深刻地存在的官员腐败问题,不仅动摇甚至颠覆了社会的伦理存在,而且从一开始就根源于关于权力的伦理意识和制度的伦理安排。调查已经显示,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已经发生某种悄悄而深刻的变化。在2007年的调查中,公正优先与德性优先两种主张平分秋色,49.1%VS50.9%,但在2013年的调查中,70%以上的受查对象主张公正优先。短短七年中发生的这一巨大变化不能仅仅解释为认知判断的改变,根本上是社会伦理关系和伦理存在的变化,背后隐藏着一种严峻现实:当今中国社会由分配不公和官员腐败所导致的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正日益严重,问题的解决必须以“公正”的伦理诉求为优先。无论“问题轨迹”与“互动轨迹”所呈现的社会事实,公正优先与德性优先的精神形态转换,还是正义论与德性论的学术论争,在现实性上都指向一个问题:当今中国社会伦理道德问题的解决,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到底“伦理优先”还是“道德优先”?公正或正义是伦理诉求,德性是道德诉求,公正论与德性论的争论,不是二者择其一的选择,而是伦理与道德何者优先的精神哲学觉悟和问题意识革命。

但是,无论“何种问题”病理诊断,还是“何者优先”问题意识革命,都难以走出“鸡”与“蛋”的循环,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根本上是伦理道德辩证互动的规律,或伦理道德一体的规律。在人类精神世界中,伦理与道德逻辑和历史地是一对孪生儿,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它们甚至是一对连体儿。因此,无论精神哲学还是人的精神世界,从一开始就可能甚至已经陷入伦理与道德的纠结。上文已经指出,在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体系中深藏一个深刻矛盾:在《精神现象学》中,伦理是第一个环节,是家园;在《法哲学原理》中,伦理是最后一个环节,是归宿。也许人们可以这样调和,无论第一环节还是最后环节,都是最重要的环节,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伦理与道德的哲学位次确实发生倒置。更有解释力的毋宁是:在《精神现象学》所“现象”的精神世界中,伦理是精神的家园和出发点;在《法哲学原理》所辩证的生活世界中,伦理是归宿,比道德更具现实性。因此,伦理前置的精神现象学规律,道德前置的法哲学规律,必须整合复归于伦理道德一体、辩证互动的历史哲学规律。不可忽视的是,西方精神哲学形态有一个终极性的意义预设,这便是宗教。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伦理与道德不仅几乎在历史上同时诞生,而且在任何一个理论体系中都一体互动,从“五伦四德”到“三纲五常”,最后“天理人欲”的中国传统伦理精神的历史发展,呈现的都是伦理与道德一体的精神哲学规律。由此也可以解释三大轨迹中所揭示的伦理与道德现代转型的“同行异情”、道德问题积聚所引发的伦理分化、由道德问题经伦理信任危机而导致的大众意识形态危机,因为,当今中国精神世界的规律,根本上仍然是伦理道德一体、辩证互动的规律,并不是像康德那样,只需“仰望星空”,对内心道德律满怀敬畏便可以思辨地完成和体系性地了结。精神哲学的历史悬案之一是:康德仰望星空“望”了什么?又“敬畏”了什么?归根到底,最终仰望的和敬畏的都是上帝。西方精神哲学的传统是道德与宗教合一,所谓“神道设教”,道德以宗教为最后根据,因而道德与伦理才可能也必然处于分离或若即若离的状态中。由此也才能理解,为何西方学术史以两千年多年的进步到黑格尔所建立伦理与道德一体的精神哲学体系却陷于悖论与厄运:一方面这个体系最后依然要羞羞答答地借助宗教的绝对精神才能完成;另一方面,其历史命运最终与它的主人一样在西方世界受尽冷落,甚至被当作死狗打。原因很简单,精神世界中既然已经耸立宗教这个彼岸的上帝,此岸“伦”的终极实体便再无立锥之地与之分庭抗礼。相反,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伦理与道德总是在精神世界及其哲学体系中同一,并且伦理始终处于优先地位,无论儒道共生的历史事实,还是孔子所开创的“克己复礼为仁”的儒家传统,都是伦理与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传统的历史与逻辑的诠释。[24]

要之,何种问题——何者优先——一体互动,呈现的是伦理型文化背景下,伦理与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规律。

规律三:伦理精神规律,或精神律。

伦理精神规律或精神律的要义是:“伦理是本性上普遍的东西,这种出之于自然的关联(指家庭,引者注)本质上也同样是一种精神,才是伦理的。”[25]伦理精神规律揭示伦理与精神之间的哲学关联:“本性上普遍的东西”只有“是精神”时,“才是伦理的”。换言之,“精神”是伦理之为“伦理”的必要条件,也是伦理的存在形态。正因为如此,伦理精神规律本质上就是精神规律,它的问题式是:如果没有“精神”,“伦理”将会怎样?

伦理精神规律关涉三个精神哲学问题:伦理与精神的关系;伦理存在与伦理能力的关系;伦理批判与伦理认同的关系。

伦理与精神的关系不仅一般地表征二者之间的紧密关联,更昭示一个哲学真理:“精神”是伦理的存在方式,也是伦理型文化的存在条件。在哲学本性上,伦理不只是一般性地建构普遍性与普遍生活,政治、经济、制度等都指向普遍性,但伦理普遍性通过也只有通过精神才能达到。在一定意义上,精神可以被当作宗教与伦理的共同话语,因为无论上帝的终极实体,还是“伦”的终极实体,只有在精神中才能达到。在西方哲学中,精神被诠释为“包含着人类整个心灵和的和道德的存在”,并因之与神学相近。[26]已经隐喻它有宗教与道德两个指向。在精神哲学中,黑格尔将诸伦理实体尤其是家庭与民族两大伦理实体诠释为精神,认为,家庭这个“出于自然的关联”之成为伦理,就是也只是因为它“同样是一种精神”;民族是伦理的实体,伦理是民族的精神。由此,伦理与精神便成为相互诠释的概念。精神是什么?在黑格尔精神哲学中,“精神”具有三个独特的规定性:从自然出发而高于自然;个体性与普遍性的统一;知与行的统一。由于“高于自然”,精神具有超越性;由于“个体与普遍性的统一”,精神具有伦理性;由于“知行合一”,精神具有伦理现实性。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精神”与“良知”相互诠释。“夫良知也,以其妙用而言,谓之神;以其流行而言,谓之气;以其凝聚而言,谓之精。”[27]可以发现,中西方哲学传统异曲同工。“精”是何种凝聚?是普遍物的凝聚;“神”是何种“妙用”?是出于自然而又超越自然,兼备“养其大者为大人”的“妙用”;“气”是何种“流行”?是思维与意志统一、知行统一的日用流行。“精神”既不是“单一物”,也不“普遍物”,而是“单一物与普遍物统一”,既是“单一物与普遍物统一”的超越性,也是“单一物与普遍物统一”的现实性。正因为如此,“精神”便既是伦理,也是伦理型文化得以存续的必要条件。现代文明中,“精神”的哲学对立面是“理性”。“精神”与“理性”不是简单的传统性与现代性,而是两种伦理观或伦理方式,前者的要义是“从实体出发”;后者的要义是“从单个的人出发而逐渐提高”。二者都试图建构甚至都能够达到某种同一性,但只有“精神”才能达到“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即个体性的“人”与实体性的“伦”的统一,而“理性”只能达到个体性的“集合并列”,即所谓形式普遍性。“问题轨迹”已经发现,当今中国社会,过度膨胀的个人主义不仅使人的精神世界“死于自然”,而且解构了社会生活的伦理性,成为影响人际关系的第一或第二要素;市场崇拜和制度依赖所建构的只是形式的普遍性而不是实质普遍性;“有道德知识,不见诸道德行动”的知行脱节的品质缺陷,使道德追求囿于“优美灵魂”或“伦理意境”,难以具有转化为现实的力量。“理性”的玉兔东升,“精神”的金乌西坠,是当今世界具有全景意义的哲学图像。因此,中国伦理道德的发展,必须扬弃理性主义的伦理观与伦理方式,回归“精神”的传统和“精神”的家园,由此才能建构真正意义上的“‘精神’哲学”与“‘精神’世界”。

伦理存在与伦理能力的关系,是“精神”规律的第二个哲学问题。一般认为,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的矛盾,是现代伦理道德也是精神生活的基本问题,其实,它只是“西方问题”,而不是“中国问题”,因为它基于西方文明尤其是西方精神哲学一以贯之的伦理与道德分离的矛盾。伦理存在与伦理能力及其关系问题,才是中国精神哲学尤其是现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伦理存在,是伦理的客观性;伦理认同是社会的伦理能力。伦理的现实性,必须同时具备客观与主观两个条件,即客观性的伦理存在和主观性的伦理能力。“精神”将“伦理”作为认同的对象,“理性”将“伦理”作为认识的对象,惟有“精神”才能建构真正的伦理,也才能真正达到伦理。调查已经揭示,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发展同时面临两大精神哲学任务。一是消除分配不公和官员腐败,捍卫社会的伦理存在;一是扬弃理性主义与个人主义,提升社会的伦理能力。两大任务,在哲学上是一场“精神保卫战”。伦理存在被解构和颠覆,伦理道德发展便失去客观现实性;伦理能力式微,社会缺乏伦理认同的能力,伦理道德发展便缺乏主观现实性。伦理存在与伦理能力是当今中国伦理发展的基本问题与基本矛盾,也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精神哲学规律。

伦理批判与伦理认同的关系,是“精神”规律的第三个哲学问题。正义论与德性论之争,一定意义上是伦理批判与伦理认同矛盾的哲学表达,正义诉求倾向于社会的伦理批判,德性诉求倾向于伦理认同,但批判与认同之间并不截然排斥。批判与认同的精神哲学辩证法是:过于激烈的伦理批判会导致伦理虚无主义与道德自由主义;不加反思和批判的伦理认同会导致伦理保守主义甚至伦理蒙昧主义。中国传统道德哲学,尤其是古典儒家在精神哲学层面往往兼具批判与认同的两面,但以伦理认同为基调,无论孔子“克己复礼为仁”的精神哲学范式,还是内圣外王的精神哲学追求,都体现了认同与批判的统一。正因为如此,儒家伦理和儒家精神哲学才在伦理批判中保持一以贯之的建设性,当然认同为主体的精神哲学特质也使其在历史演变中流于过度的道德理想主义和伦理乐观主义,最后陷入“创造了一代代的圣人,也维护了一代代的专制制度”的悲局。中国传统伦理中最深刻的精神哲学矛盾,不是个体与整体的矛盾,而是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矛盾,中国传统伦理将哲学上的义与利、道德上的理与欲的关系问题,最后归结为伦理上的公与私的关系问题,应当说是一种慧见。问题在于,“存天理,灭人欲”的宋明理学,最后因丧失伦理上的批判性也最后失去其合理性。与此相对应,缺乏德性前提的西方正义论传统,其现代命运必然是不仅解构了伦理,也解构了道德,陷入道德自由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最后使正义的伦理诉求流于没有内涵的空洞哲学理念。批判与认同的统一,是现代伦理道德最重要的伦理品质之一,也是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重要精神哲学规律,其重要哲学启迪在于:在进行伦理反思和伦理批判的同时,必须培育和发展伦理认同的建设性能力。

综上,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遵循三大精神哲学规律,即伦理律、一体律、精神律;表现为三种精神哲学关系,即伦理与文化的关系、伦理与道德的关系、伦理与精神的关系;它们分别基于三个精神哲学命题:“伦理是本性上普遍的东西”、“德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只有本性上是一种精神,才是伦理”。三大规律、三种关系、三个命题,进行的是一个关于现代精神哲学乃至现代文明的“问题意识革命”——从“应当如何生活”的道德问题,向“我们如何在一起”的伦理问题转向的精神哲学革命。当然,三大规律是只是精神哲学规律,无疑,现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还遵循其他哲学规律,但同样无疑的是,精神哲学规律是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需要澄明的规律。



[]本文系江苏省“2011工程“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校重点研究基地“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发展研究所”承担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现代伦理学诸理论形态研究”(项目号:10&ZD072)、重点项目“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项目号:10AZX0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樊和平,笔名樊浩,男195998生。东南大学教授,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东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部主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发表学术论文230多篇,出版《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基础》等独立专著12部,合著多部。

E-mail: fhhp59@hotmail.com通讯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人文学院邮编:210096

[]这里运用的是由本人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三次大调查的数据。第一次是2007年分别在江苏和广西、新疆组织的六大群体的大调查;第二次是2013年与CGSS调查组织在全国28个省区(新疆、西藏除外)组织的调查;第三次是2013年在江苏组织的独立调查。三次调查,分别以“调查一”、“调查二”、“调查三”表述。

[]关于转型轨迹的详细论述请见拙文:“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的转型轨迹及其精神图像”,《哲学研究》2015年第1期。

[]关于问题轨迹的分析,详见拙文“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的‘问题轨迹’及其精神哲学形态”,《东南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

[]关于互动轨迹,详见拙文“当前中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领域‘中国问题’的演进轨迹一互动态势”,《哲学动态》2013年第7期。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87-88页。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96页。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8595页。

[11]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认为,“精神”在“良心”中扬弃“道德世界观”的分裂与倒置,达到自我同一的主体,但“良心”存在真诚与伪善的冲突,以及知行分离的危险,于是沦为自我意识的暴力和只判断而不行动的“道德判断”的伪善,于是“就使精神错乱陷入疯狂,并且忧伤憔悴抑郁而死”,最后只能在宗教中达到“宽恕与和解”。(《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75页)在《法哲学原理》中,自我意识在“国家”中获得现实性,但也必须在宗教中才能获得它的真理和力量。“在国家中自我认识在有机发展中找到它的实体性的知识和意志的那现实性;在宗教中它找到它自己的这种真理——作为理想的本质——的感情和表象”。(《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60页。)

[12]梁漱溟:《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转引《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98页。

[13]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8595页。

[14]蔡元培先生曾说:“我国以儒家为伦理学之大宗。而儒家,则一切精神界科学,悉以伦理学为范围。……我国伦理学之范围,其广如此,则伦理学宜若为我国惟一发达之学术矣。”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绪论第2页。

[15]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7780—81页。

[16]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9页。

[17]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9页。

[18]郑玄注《礼记·乐记》。

[19]《管子·君臣》。

[20]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2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88页。

[22]注:关于“伦理存在”的研究,请参见樊浩:“伦理,存在吗?”

[2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70页。

[24]关于中国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历史哲学体系,与孔子开创的“克己复礼为仁”精神哲学传统,参见樊浩:“伦理道德的历史哲学形态”,《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1期;樊浩:“《论语》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25]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9页。

[26]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英译者序言”第12页。

[27]王守仁:《传习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