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领域“中国问题”的演进轨迹与互动态势

发布者:万旭发布时间:2015-12-16浏览次数:141

当前我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领域

“中国问题”的演进轨迹与互动态势

樊浩[①]

[摘要]全国性大调查显示,当前我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领域,已经出现多元向二元聚集的“二元体质”的征兆,标志着发生重大转换的敏感期和关键期到来,价值共识的生成走到十字路口,国家意识形态干预的最佳战略机遇出现。伦理道德领域的“中国问题”是“伦理—道德悖论”;大众意识形态领域的“中国问题”是思想领袖缺场而导致的信任危机。两大领域的“中国问题”交织互动,呈现“道德问题——伦理问题——意识形态问题”的演进轨迹,互动的基本态势,是道德问题向伦理问题演化,伦理问题向意识形态问题演化,其中,伦理信任危机是问题中枢,官员腐败是问题关键。由此,发出三大预警:第一,“二元体质”与“十字路口”战略机遇的预警;第二,道德问题演化为伦理问题,尤其是伦理信任问题的预警;第三,伦理问题演化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预警。

[关键词]伦理道德大众意识形态中国问题演进互动

  

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激荡,我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呈现何种态势?两大领域的“中国问题”演进与互动的轨迹是什么?它们相互交织使国家意识形态遭遇何种挑战?我们所进行的全国性万人大调查的信息,[]在呈现当前我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演进轨迹与互动态势的同时,也彰显了国家意识形态所面临的重大机遇。

对于调查信息的研究表明,当前我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已经走到发生重大转换的关键期和国家意识形态干预的最佳机遇期,两大领域所遭遇的“中国问题”相互交织,互动的基本轨迹是伦理道德问题深刻地影响大众意识形态走向,并最终影响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伦理—道德悖论”形成伦理道德领域的信任危机,信任危机导致大众意识形态领域思想领袖缺场,伦理道德信任危机和思想领袖缺场最后演化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这一互动态势表明,在当今中国,伦理道德不仅一般地具有意识形态或精神文明意义,而且已经是解决意识形态问题的关键。

  

一、 总体状况与发展态势:二元体质,重大转换的关键期

  

调查表明,经过近三十年改革开放多元多样多变的激荡,当前我国社会的大众意识形态与伦理道德已经不是简单的“多元多样多变”,而是出现“多”与“一”、“变”与“不变”的二元聚集,出现“50%状态”,形成所谓“二元体质”。不同的是,大众意识形态领域主要表现为多元向二元的聚集,伦理道德领域主要表现为“变”与“不变”的二元聚集。标志着大众意识与伦理道德发展进入发生重大转换的敏感期与关键期,价值共识的生成走到十字路口,国家意识形态干预的最佳时机形成,意识形态战略必须建立“十字路口”的紧迫感与机遇意识。

当前我国大众意识形态发展的态势到底如何?在“多”(多元多样多变)与“一”(价值共识)的思想文化行程中到底达到何种状态或阶段?调查发现,既不是简单的“多”,“一”也没生成,而是处于“多”与“一”转换的关节点,其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动向是:多元正在向二元聚集。所谓二元聚集,就是在许多具有意识形态意义的重大问题上,多样性的大众意识日益向两极积聚和聚集,它们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至两种相反的认知或判断势均力敌,截然对峙,大众意识形态的“二元体质”正在形成。

“当今中国社会实际奉行的义利价值观是什么?”49.2%认为“义利合一,以理导欲”,42.8%选择“见利忘义”和“个人主义”;

“当前中国社会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如何?”49.9%认为一致或基本一致,49.4%选择德福不能一致或没有关系;

“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如何?”“生活水平提高但幸福感快乐感下降”占37.3%,“生活不富裕也不小康但幸福并快乐着”占35.4%

“公正与德性到底何者更为优先?”50.1%选择公正优先,48.9%选择德性优先。


  










  


  


  




  


  




  


  


大众意识形态的二元体质图像

  

二元对峙既是一种截然对峙,也是一种高度的共识,确切地说,是基于高度共识的截然对峙。它标示着多元正在甚至已经向二元聚集,共识已经开始生成,但正处于多元向二元的过渡的转换点上,呈现为一种二元体质。也许,二元对峙不只体现为以上五个方面;也许,大众社会意识的更多方面,还没有出现二元聚集,甚至在许多问题上不可能出现二元聚集,但可以假定甚至肯定的是:中国大众意识形态已经走到一个十字路口!

以上大众意识形态的二元体质的信息中已经包含大量伦理道德的内涵,理由很简单,伦理道德本身是大众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而且,根据我们大调查的结果,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虽然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伦理型文化没有变,[]在这个意义上,伦理道德是大众意识形态的核心构造。不过,伦理道德发展的二元体质,在体现“多”与“一”的二元规律的同时,更体现“变”与“不变”的二元规律。

当前我国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到底由哪些文化元素构成?调查发现,由四元素构成:市场经济道德占40.3%,意识形态中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占25.2%,中国传统道德占20.8%,西方道德影响占11.7%。经过反复试验,这四元素构成一个近似等腰的梯形结构。梯形结构,就是伦理道德二元体质不同于大众意识的特殊表现。

西方道德11.7%

20.8%市场经济道德40.3%25.2%

  

伦理道德的梯形结构图像

  

梯形结构表明,在当前我国伦理道德领域,市场经济道德占绝对主流,其力量与意识形态中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以及中国传统道德之和大体相当,表明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在完成其文化转型的过程中依然受经济必然性支配,未达到“理想类型”;伦理道德的结构形态高度不稳定;伦理道德的合力难以形成,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合力远没有市场经济的道德自发性巨大。

具体地说——

1、四要素、梯形结构,“变”与“不变”的二元体质——近似地具有等腰性质的特殊的四边形,即梯形结构。其中,作为上底和下底的市场经济道德和西方道德是改革开放时代的新的精神元素,两项之和占52%,而作为两边的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国传统道德可以归之于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变”中相对不变的元素,两项之和占46%。在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的结构形态中,“变”与“不变”的元素仅相差6个百分点,大体呈现为“变”与“不变”的二元体质。不过,由于这个差距的存在,也由于当下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中所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与改革开放前已经有很大不同,因而“变”在二元体质中是主流与主导。在这个梯形结构中,市场经济道德是主体,意识形态提倡的道德与中国传统道德是两翼,西方道德影响是辅助结构。

2、市场经济必然性水平——市场经济道德占40.3%说明,中国道德已经从传统形态转型为市场经济道德,但道德发展仍然处于经济必然性阶段,其力量几乎与意识形态中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25.2%)、中国传统道德(20.8%)之和相当,它符合“经济决定性”的基本规律,但还不是合理状态,更未达到“理想类型”。它也说明,现代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发展及其遭遇的诸问题,在根本上是内生的,而不是外殖的,将“中国问题”归之于西方文化影响或所谓“全球化”的冲击,缺乏充分的根据和解释力,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3、不稳定性——根据力学原理,四边形结构的最大特点是不稳定性,因而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呈现多样多变的特点,极易受到外来思潮和社会内部变化的影响,属于一种多元文化类型。与之对照,中国传统道德是由儒家、道家、佛家三元素构成的三角形态结构,而三角形最大特点是稳定性,于是,在传统社会,中国人在伦理精神上自给自足,得意时是儒家,失意时是道家,绝望时是佛家,建构了刚柔相济、进退互补的富有弹性的自给自足的精神结构,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丧失安身立命的基地。[]中国传统道德的稳定性在相当程度上维护了中国传统社会的趋稳定。

4、被夸大的强势——这组数据说明,意识形态中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与传统道德的力量大抵相当,西方道德的影响远没有人们估计的那么强势,由此,将当今中国社会诸多道德问题归之于西方影响缺乏根据。

5、合力难以形成——如图所示,梯形结构的最大难点是四元素难以形成合力,而且即使形成合力,其大小(虚线部分就是可能的合力之一)可能也没有“市场经济道德”大,这也是我们道德建设收效难以显著的重要原因之一。

无论二元聚集还是梯形结构,都是二元体质的不同表现形态,它表明当前我国大众意识形态与伦理道德已经走到“多”与“一”、“变”与“不变”的十字路口。十字路口,是大众意识形态与伦理道德发展的临界点或质量互变点,是国家意识形态战略的敏感期和最佳干预期,无视甚至错过这个最佳干预期,我们将犯战略性甚至历史性错误!理由很简单,“多”而“二”——“二”而“一”,是大众意识和伦理道德“形态化”的基本轨迹,多元向二元聚集,或“多”而“二”之后,是“二”而“一”的价值共识的生成!面对二元对峙的情势,影响甚至决定大众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未来命运的课题,以最严峻的方式摆到人们面前:到底何种“一”?谁之“一”?在这个关键而敏感的时期,国家意识形态或主流意识形态的能动引领,卓越而富有成效的伦理道德干预,将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

这一信息对于意识形态管理的意义在于,必须建立两种意识,形成新的大众意识敏锐。第一,在关于当前我国意识形态状况的判断方面,“多元”与“二元”并存的意识。当前,关于思想道德文化的主流意识和主导判断,是“多元多样多变”,但是,面对二元体质,面对多元已经向“二元”聚集的严峻形势,简单的“多元”意识显得过于从容,必须建立“二元”积聚的紧迫感。第二,在意识形态战略方面,“十字路口”的时机意识。“十字路口”,既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危机,更是一种时机,危机与时机并存,最具决定意义的战略反映,是将潜在的危机转换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能动干预的时机。

  

二、伦理道德领域的“中国问题”:伦理—道德悖论

  

调查表明,当前我国伦理道德领域最大也是最深刻的“中国问题”,是伦理—道德悖论;最基本的演进轨迹,是道德问题演化为伦理问题。

伦理—道德悖论表现为伦理与道德的二元对峙,即社会伦理与个体道德、社会伦理关系与个体道德生活在价值追求和客观现实诸方面相互矛盾甚至彼此冲突,呈现反向运动,它是二元体质在伦理与道德关系方面的特殊表征。伦理—道德悖论展现为三个相互关联、不断递进的“中国问题”:社会大众在个体道德生活方面基本满意,但对作为个体道德后果的社会伦理关系或人际关系高度不满意;在伦理上守望传统,但在道德上已经解构传统并走向现代;社会大众的集体行动或集团行为出现“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的价值背反或文化背离。伦理—道德悖论表明:当今中国的伦理道德领域,个体道德问题已经演化为社会伦理问题,在伦理与道德关系中,伦理已经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由此,必须调整传统的“道德建设”理念,实现由道德向伦理的战略位移,着力点由个体道德建设走向社会伦理或社会伦理关系发展,强化“伦理建设”和“伦理发展”的理念。

伦理—道德悖论呈现现为“伦理—道德背离——伦理—道德两行——伦理—道德分裂”的相互矛盾甚至相互冲突的演进轨迹。

悖论一:道德上基本满意—伦理上不满意

“你对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状况满意吗?”2400份问卷统计的结果让我们惊讶:多项选择中,75%表示在道德上满意或基本满意,满意的理由是道德自由,或“虽不尽如人意,但正变得越来越好”;但另一方面,超过73%对伦理或伦理状况不满意。[]对多元时代的个体道德状况满意或基本满意,但对作为个体道德自由后果的伦理关系高度不满意,两种相反的选择同样截然对峙,同样表现出“二元体质”。


  




  

  


  

  

  

  

  

道德是个体的,伦理是社会的;道德是主观意志的法,指向个体行为与作为被社会普遍认同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根据的“道”的关系,要义是个体如何透过“德”的建构与“道”合一。伦理是客观意志的法,指向个体与作为它的存在真理的实体的“伦”的关系,要义是个体如何透过“理”的遵循达到与“伦”的合一。因之,伦理上的高度不满意,至少透露出三个重大道德哲学信息——

其一,作为“普遍物”的伦理存在与达到伦理“普遍物”的伦理能力的危机。根据黑格尔的理论,“伦理本性上是普遍性的东西”。因此,“伦理行为的内容必须是实体性的,换句话说,必须是整个的和普遍的;因而伦理行为所关涉的只能是整个的个体,或者说,只能是其本身是普遍物的那个个体。”[]因之,伦理上的高度不满意,一方面表征社会的伦理存在即那种“本性上普遍的东西”或“伦”的“普遍物”,如家庭、民族,以及生活世界中作为伦理现实性的公共权力和社会财富的伦理实体的存在危机;另一方面,也表征个体达到“伦”的普遍性或伦理实体的“普遍物”的“理”的能力,即个体与实体合一的伦理能力的危机。

其二,“伦”或伦理家园的危机。“伦”作为普遍物即个体的实体性,“伦理”作为个体与实体结合而建构的精神世界,本质上是个体透过“理”的必然性和文化规律回到“伦”的家园的能力,是个体的单一性达到“伦”或伦理的普遍性的精神能力,因而伦理的危机,本质上是人的伦理世界和精神家园的危机。一方面,是作为人的家园的伦理世界的存在性的危机,另一方面,是个体回到伦理世界家园的精神能力的危机。在任何意义上,伦理世界的危机总标示着人的家园的失落,而“失家园”既是伦理存在的失落,也是人回归家园能力的失落,因而表现为现实世界的无归宿和精神世界的飘零,是客观存在与主观能力的双重精神失落和双重精神危机。

其三,伦理安全和伦理安全感的危机。作为个体的现实归宿和精神家园,伦理是“伦”的实体对个体的世俗关怀与精神皈依,在西方道德哲学中,伦理被诠释为“灵长类生物长期生存的可靠居留地”。这种居留地之所以可靠,是因为在生活其中的个体之间相互期待的确定性及其所产生的安全感,所以,无论风俗习惯还是伦理制度,以及家庭、民族等伦理实体,给予人们的都是这种安全感——不仅是精神上,也是现实中切实存在的安全感,在非宗教的中国文化中,这种安全感往往具有某种终极关怀的意义。因之,伦理上的高度不满意,标示着伦理安全感的危机甚至丧失。作为伦理危机的结果,是伦理安全的丧失,表现为个体在共同体中缺乏伦理上的安全感,陷入孔子所说的“无所措手足”的局促和失家园的恐惧之中。作为伦理危机的原因,伦理上的高度不满意,根本上是由于伦理安全感的丧失,只有当人们对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缺乏必要的伦理安全感时,才会表现和表达为伦理上的高度不满意。

因此,在关于生活世界的道德判断与伦理判断中,伦理判断往往更具客观的和根本性的意义。因为道德本质上追求和建构的是康德所谓“自由意志”,亦即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自由,而伦理所追求和建构的是体现人的公共本质和个人的普遍行为方式,以及作为调整个人行为的普遍力量的现实世界和精神力量。“伦理性的东西不像善那样是抽象的,而是强烈地现实的。”[]伦理判断比道德判断更值得关注,甚至只有伦理判断才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它建构的不只是一个主观世界,而是一个客观世界,既是客观的生活世界,也是客观的精神世界。在这个意义上,道德上基本满意—伦理上高度不满意的伦理—道德悖论,是对生活世界的伦理存在和伦理能力的判断与批判,必须高度警惕。现有的理论与实践,往往对道德高度关注甚至过度关注,然而却冷落了伦理这个最重要也是最不该冷落的结构,不可避免也是十分严重的后果,便是导致伦理上的高度不满意。

  

悖论二:伦理与道德发展的不平衡——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走向现代

如果说伦理—道德悖论是伦理与道德的“异情”,即伦理与道德发展的不同情态和情势,那么,这种悖论在相当程度上发源于伦理与道德的“两行”。调查表明,当前我国伦理与道德的发展遵循两种迥然不同的轨迹,即伦理上守望传统,但道德上已经解构了传统并走向现代。这种轨迹和态势,可以名之为伦理与道德的“两行”。“两行”不只是一般意义上表明伦理与道德发展的轨迹的不同步,更表明二者沿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展开,表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向度和维度。

为了直观而可比较地了解当代中国伦理道德的演进轨迹,我们的调查以传统的“五伦”与“五常”为参照系,因为它们是传统道德哲学和传统中国社会中最具稳定性和表达力的伦理与道德传统。

“新五伦”:“你认为目前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五种伦理关系是——?”


  




  

  

  

  

  

  

  

  

  


与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的传统“五伦”相比,“新五伦”中,高居前三位的都是家庭伦理关系;夫妇关系的伦理地位上升为第二位;“五伦”传统的结构体系之中,“新五伦”唯一改变的元素是君臣关系所表征的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被置换为同事或同学的社会关系。

“新五常”:“你认为目前中国社会最重要的德性或道德规范是——?”

  

  

  

  

  

  

  

与仁义礼智信的传统“五常”相比,“新五常”除爱、诚信两个德目勉强可以与“仁”、“信”相通相接外,其余三个德目都具有明显的现代性特征;而即便“爱”与“诚信”两个德目,其文化内涵及其在德性体系中的地位也已发生重大变化。

结论:伦理与道德的“两行”轨迹。

综合“新五伦”—“新五常”,使之与传统的“五伦”—“五常”比较,便可以比较精确地描绘出当代中国社会伦理与道德的不同演进轨迹:在伦理上仍守望传统,蜕变率只有20%;但道德上已经基本解构了传统而走向现代,蜕变率超过60%;伦理与道德的变化呈现反向运动的趋势。一句话,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伦理与道德的变化趋势与演进轨迹是“两行”。实际上,这种“两行”趋向,不仅表现为变化的“量”即“五伦”与“五常”元素的置换,更表现为“质”即伦理与道德的结构规律的变化。“新五伦”之中,高居前三位的都是家庭伦理关系,它说明,不仅上文所指征的中国伦理型的文化没有变,而且家族本位的伦理规律没有变;而夫妇关系地位的上升则表明家庭结构及其价值取向的某种悄悄蜕变——代际传承的纵向关系和伦理取向向横向的现实生活位移。家庭关系之后,是“同事同学”和“朋友”的市民社会关系。“新五伦”之中,退隐和遮蔽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伦理关系,在家庭与社会伦理关系之上,国家伦理关系的顶层设计缺场,这是一个令人不安的信号。不过,无论如何,“新五伦”与传统“五伦”的在文化上的高度切合,则是一个既定和不争的事实。

伦理与道德的“两行”,本质上是事实与价值、实然与应然的两行。道德作为主观的善,追求的是“应然”,而理想主义的“应然”,背后呈现和诠释的是不断的“未然”,“未然”意味着未发生但期待发生,于是才有“应然”的诉求和追求。在这个意义上,道德的“应然”,总是指向生活世界中的“未然”,而指向“未然”的真义,是指向现实世界的存在问题,道德总是基于并指向非道德的现实。在一定意义上,道德更像一个精神世界的文化治疗师,根据对“实然”世界的问题诊断,提出“应然”的理想主义诉求,所以恩格斯才说,道德从一个时代到另一时代,会变得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原因很简单,在不同时代,社会遭遇和解决的道德问题完全不同,所谓“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由此黑格尔才说,道德学说史是一部精神自然史。[]伦理则不同,它总是指向“自然”,指向“必然”,指向生活世界中的现实存在,所以伦理总是道德理想主义的灵光所攀附的坚实藤蔓。伦理从“自然”中建构“必然”,并由此派生道德的“应然”。所以黑格尔认为,德是一种伦理上的“正直”,“德毋宁应该说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而伦理则不同,它首先必须符合“伦”的存在的“自然”,然后将“伦”的“自然”上升为“理”“必然”。在道德世界中存在“律令”,或康德的所谓“绝对命令”,而在伦理世界中存在“规律”,所谓伦理规律,“人伦本于天伦而立”就是中国传统伦理的规律。伦理律与道德律虽然都是“律”,但道德是“应然律”,伦理是“必然律”,伦理规律的逻辑是戴震所说的“归于必然,适完其自然。”[11]伦理与道德的“两行”,标示着伦理世界与道德世界、伦理规律与道德规律的脱离和分离;脱离和分离的结果,是个体道德失去客观伦理的前提和合法性基础,走向道德相对主义和绝对道德自由;最后,不可避免地走向虚无主义,进而使社会在失去道德的原则性中失去道德本身。而一旦伦理与道德相背离,一旦伦理缺乏道德的落实和支持,社会的伦理存在便可能被颠覆,个体与社会的伦理安全便遭遇深刻威胁,进而陷入伦理与道德的不良循环甚至恶性循环之中。

  

悖论三:集团行为的价值悖论——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

伦理与道德“异情”、“两行”的结果,是伦理与道德的分裂,这种分裂集中体现在作为个体与社会中介的集团行为之中。

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点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家与国的伦理同一性与道德同一性,是伦理道德发展的关键,因而家与国的伦理关系、孝与忠的道德矛盾,历来是中国伦理道德的基本课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是家与国之间的联结带,“单位”既是“国”的政治共同体,又是“家”的伦理共同体;既是“自然”而“必然”的伦理存在,又是“应然”的个体道德的重要养育场域。市场经济改革解构了计划经济的“单位制”,走向“后单位制”。“后单位制”中的“单位”事实上已经是一些具有独立利益的“集团”,如经济实体。这些集团的行为,内在着巨大而深刻的伦理—道德悖论:一些行为,在集团内部关系中是伦理甚至非常伦理的,但对集团外部的关系或对社会的关系,却是非常不道德的,于是形成所谓“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的伦理—道德悖论。

调查发现,我国社会已经形成关于集团行为与个体行为关系的某些高度共识:50.3%认为,集团行为的不道德比个人行为的不道德造成的危害更大;31.1%认为,二者后果相同。共识率超过80%

调查以两个普遍存在的典型案例为抽样。第一个案例是一些党政机关,为本单位员工的子女入托、入学择校提供方便或所谓福利。69.4%认为,这是以权谋私,属于政府行为不道德;22.2%认为,符合内部伦理,但不符合外部道德;只有8.9%认为,既符合伦理,也符合道德。

第二个案例是:目前许多高校和中学在招生中对本校教职工子女降分录取。43.4%认为,这是严重侵害公民权利的不道德行为;29.2%认为它符合内部伦理,但不符合外部道德;还有21.2%认为“司空见惯,无可奈何”。

无疑,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目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大量存在的隐性福利,尤其是国家垄断企业的暴利,本质上都是“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的伦理—道德悖论的体现。这种悖论的最严重后果,不是道德上的恶,而是披着伦理外衣的伪善。道德的最大敌人不是恶,而是伪善。恶一旦被揭露,便可能被识别和扬弃,而伪善则是以恶为善。由于这种悖论是体制性和制度性的,因而不仅大量地而且“合法”地存在,并且因“司空见惯”让社会隐忍和接受,进而在长期隐忍和约定俗成中逃逸社会反思和社会批判;由于这种悖论披上伦理的外衣,具有不证自明的伦理假象,因而不仅具有“伦理合法性”的假象,而且获得大量既得利益者的默认和维护。制度和伦理两件外衣,使集团行为的这种伪伦理和不道德具有很强的欺骗性、破坏性和杀伤力。它不仅造就了大量的恶,而且以恶为善;不仅以恶为善,而且使恶披上了伦理的外衣而导致制度性和体制性伪善。发生于社会转型,即单位制向后单位制转型过程中集团行为的这种伪善,与传统伪善具有完全不同的形态。它不是道德的伪善,而是伦理的伪善;不是个体的伪善,而是作为“整个的个体”的集体的伪善;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现象,不是个别行为,而是制度性存在甚至是制度性安排;不是个体行为的伪善,而是社会环境和社会风化的伪善。“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的最后结果,是善恶难分,善恶不分,甚至善恶颠倒,社会丧失善恶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尺度。它导致双重的恶:道德上的恶和伦理上的恶。陷于大量存在、“司空见惯”而又“无可奈何”的伦理—道德悖论,真正的善无论对个体还是对社会都只是主观性的道德诉求和道德呐喊,而不是客观性的伦理存在,最后,因为道德诉求和道德呐喊的无力和无用,因为它与现实伦理存在的矛盾和面对自身伦理利益的言不由衷,道德诉求和道德呐喊终将沦为空谈甚至伪善。

综上,“道德上满意—伦理上不满意”的伦理—道德“异情”,“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走向现代”的伦理—道德“两行”,最终导致“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的伦理—道德分裂。三大悖论,呈现伦理—道德“分离——分道——分裂”的演进轨迹,或“异情——两行——伪善”的演进轨迹。伦理与道德的“异情两行”,必然导致“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的价值分裂和伦理伪善。它说明,当代中国社会,道德问题已经演进为伦理问题;在伦理道德的同一体中,当代中国社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不是道德问题,而是伦理问题;伦理与道德的矛盾,是当代中国社会伦理道德发展的基本矛盾。这一判断在以下信息中得到反证。由于三大伦理—道德悖论的存在,由于以前推进道德发展的战略和策略无论在话语还是着力点方面都侧重“道德”而忽略“伦理”,于是便因“不对症”而缺乏有效性。“你认为《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实施效果如何?”53.9%认为,“有效果,但不明显”;34.8%认为,“没有实质性效果”,否定性判断超过88%

  

因此,当代中国道德发展最迫切的课题,是要选准着力点,为此就必须解开伦理—道德悖论之结。可以说,实现伦理与道德发展的话语与着力点的战略位移,已经是最深刻的理论觉悟和实践课题之一。

  

三、大众意识形态领域的“中国问题”:

伦理信任危机导致思想领袖缺场

  

如果说伦理—道德悖论的“中国问题”,呈现道德问题蜕变伦理问题的演进轨迹,那么,大众意识形态领域的“中国问题”,则展示伦理问题转化为意识形态问题的演进轨迹。一种误解很容易产生,伦理道德问题局限于伦理道德领域,只是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风尚问题。这种误解严重低估了伦理道德问题的严重而复杂的文明后果。调查发现的事实是:道德问题一旦演化为伦理问题,便通过影响人们的伦理信心和伦理信任,影响社会价值共识和伦理安全,最终影响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当前我国社会的伦理道德问题,已经演化为意识形态问题。演化的轨迹是:公务员群体与其他群体的深刻差异影响价值共识的生成,并导致伦理信任危机;伦理信任危机导致思想领袖缺场;思想领袖缺场导致意识形态的信用危机;最后导致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危机。公务员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深刻差异——伦理信任危机——思想领袖缺场——意识形态安全危机,这便是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国问题”的演进轨迹,即伦理问题转化为意识形态问题的演进轨迹。

1、当前我国社会思想的总体状况与趋势:理念、政治、问题诊断三大基本共识形成,地域差异较小,价值共识与核心价值观的建构具备了两个最重要的条件;但是,群体差异巨大而深刻,影响价值共识和核心价值观的生成,其焦点是公务群体与其他诸群体的关系;由此,社会伦理问题向意识形态问题过渡。

调查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思想领域已经逐渐形成三大基本共识——

其一,意识形态态度和意识形态主张趋向于共识,主题词是“调整”和“多元包容”。面对西方意识形态终结思潮的冲击,绝大多数受调查对象认为,意识形态没有终结也不能终结,62.%主张对当前意识形态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向是多元包容;16.2%主张维护当前意识形态;只有11.1%主张淡化意识形态。

其二,对于改革开放的评价和态度形成高度共识,认同度很高。66.7%认为市场经济“增强了社会主义的内在活力”;79.0%认为改革是“中国自主按照自己的方向前进”,或“引导中国向它主导的方向变化”。

其三,对当前重大社会问题的看法“多”中趋“一”,形成重要的“问题共识”或“问题诊断”的共识。“对改革开放的主要忧虑”是:“两极分化”(38.16%);“腐败不能根治”(33.79%);“生态破坏”(26.24%)。“什么东西影响共同价值观的生成?”1)官员腐败,2)分配不公,两大问题的诊断,六大群体不仅选择相同,而且排序相同。[12]

以上共识,分别表现于意识形态观和意识形态态度、社会经济变革、社会发展的问题诊断三方面,表明当前中国社会已经形成最具基础意义的三大共识,即理念共识、政治共识、问题共识,在此基础上可以培育和生成其他社会共识,建构核心价值观。不仅如此,由于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交通事业的进步,以及社会联系的增强,目前中国社会思想的地域性差异很小。江苏与广西、新疆等地区的比较调查显示,众多选项中,绝大多数数据的地域差异很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应该说,这也合乎全球化时代社会思想发展的规律。最大地域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幸福指数,发达地区的江苏人的幸福指数比发展中地区的广西新疆人低近五个百份点,这与国际调查的结果相吻合,在国际上,发达地区的幸福指数一般偏低,从而出现所谓发展指数与幸福指数相互冲突的现代病症;二是思想行为的影响因子,广西新疆地区受知识精英的影响更大,高出近11个百分点,与之相应,党政官员的影响力更低,这一反差可以与诸群体对社会发展的满意度和官员腐败状况有关。调查显示,最巨大也是最深刻的差异存在于六大群体之间,而群体差异的焦点是政府官员。

六大群体于社会思想领域的最大差异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

第一,对自己生活的满意度不一致:公务员满意度最高,弱势群体最低——

满意度较高的群体依次是:公务员、企业家、青年知识分子、新兴群体,这四大群体的生活满意度都在65%以上,其中公务员满意度最高,达87%;而另一极是,弱势群体和农民群体“不满意度”最高,分别为81%50%

这组数据表明,大部分群体对自己的生活有较高满意度,因而对改革开放高度肯定,其中公务员群体满意度遥遥领先,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是改革开放成果的最大收益者也不为过。

第二,对收入差别的态度,分歧较大——

78%的公务员和64%的农民认为“不合理但可以接受”;而59.3%的弱势群体和49.3%的青年知识分子群体认为“不合理,不能接受”。

这组数据表明,公务员群体已经严重脱离群众,甚至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大既得利益群体,已经难以体验群众的呼声和疾苦。

第三,对干部当官的目的,意见分歧很大——

89.9%的弱势群体、86.7%的青年知识分子群体、66%的农民群体认为干部当官是“为了个人升官发财”;而54%的公务员认为是“为民做实事好事”。

这组数据表明,政府官员的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处于严重的不对称之中,政府官员陷入严重的群体性信任危机之中。

综上,当前我国社会价值共识和核心价值观的生成,已经具备两个最重要条件:一是理念、政治、问题诊断三大基本共识达成;二是地域差异很小,地域共识度很高。这两个条件标示着当前我国社会价值共识和核心价值观建构的时机已经比较成熟,具有十分良好的基础。最深刻的社会思想差异,影响诸社会群体之间价值共识的深刻因素,存在于公务员群体与其他群体的关系之中。以上调查信息已经表明,在自我感受、对社会的感受、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三方面,公务员群体,确切地说,政府官员都与其他群体之间差异和分歧不仅巨大,而且深刻,远超过其他任何一个群体,它释放出社会心态和大众意识形态方面的一系列严重信号。以上两个相互纠结的信息中,三大共识和地域共识是乐观主义,它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第一部分中关于大众意识形态“二元体质”和“十字路口”态势描述的某种否证,然而对这个信息最有解释力的假设是:“二元体质”征兆国家意识形态或主流意识形态的干预不仅必要,而且可能;以公务员群体为焦点深刻群体差异是严峻主义,这一信息的严峻性在于:它可能以伦理问题为中介,向意识形态问题演变甚至恶变。

  

2、信任危机:政府官员、演艺娱乐圈、企业家三大分别在政治、文化、经济领域掌握话语权力的群体,恰恰是伦理道德方面最不被信任的群体,表明当今中国陷入全社会的信任危机之中;这种信任危机,不只是道德信任的危机,更是伦理信任的危机;伦理信任危机的实质,是伦理存在和伦理安全的危机;伦理危机表征和引发“精神”危机。

“你在伦理道德方面对什么人最不满意?”

江苏、广西、新疆三省区抽样, 2400份问卷,两次抽样(每次1200份问卷),数据排序完全相同:政府官员,演艺娱乐圈、企业家,其中政府官员高居榜首。结果令人惊讶和深思。


  




  

  

  

  

  

  

  


从这组数据可以发现三大问题——

在政治、文化、经济上分别掌握话语权力的三大群体,恰恰是伦理道德上被认为最不被满意的群体;

这种反差和异化的严重后果,便是政治、文化、经济三大领域伦理信用和道德信用的丧失;

伦理道德信用的丧失,进一步动摇和消解社会对于伦理存在的文化信心和文化信念,进而引发意识形态危机!

如果对这一信息进一步进行理论分析,以下演绎便特别重要。其一,社会大众对三大群体的不信任,不只是道德上的不信任,更是伦理上的不信任;其二,伦理不信任,是对伦理存在的不信任,必将引发伦理危机尤其是伦理安全的危机;其三,伦理危机,本质上是“精神”,并将走向意识形态危机。

基于伦理与道德的概念区分,道德是普遍意志的“道”与个体体现普遍性品质的“德”的关系,道德上的不信任,表现为对个体作为普遍存在者的品质的不信任。伦理则是生活世界中作为个体精神家园和现实归宿的普遍实体的“伦”,与将个体凝聚为“整个的个体”的“理”的关系。如果说,道德是意义性的价值世界,那么伦理已经是现实性的生活世界。如前所述,伦理和伦理性的实体有三种存在形态:家庭与民族,这是自然的伦理实体;公共权力与财富,这是生活世界的伦理实体,或社会的伦理实体;国家,这是政治的伦理实体。如果将以上对三大群体的不信任,与关于“腐败不能根治”、“分配不公”的“问题共识”相关联,那么,对政府官员的不信任,根源于由腐败而导致的权力公共性与财富普遍性的伦理沦丧。官员腐败首先表现为对公共权力的私用,是权力公共性的丧失;而私用的目的,是为个人谋取不当利益,于是导致财富普遍性或财富正义的丧失。因此,官员腐败既颠覆权力公共性,又颠覆财富普遍性,它从权力和财富两方面颠覆社会的伦理存在,进而颠覆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伦理安全,因为它使公民个体在公共权力和社会财富的现实伦理实体中丧失基本的安全感,从而社会在丧失伦理信用的同时,个体也丧失伦理认同的信心。对企业家的不信任,一方面源于坑蒙拐骗等欺诈行为对社会伦理实体的公众伤害,另一方面,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后果和本质,是以不当行为谋利从而是对财富普遍性的伤害。它不仅在经济意义上,而且在生活甚至生命意义上威胁社会的伦理存在和伦理安全,假药和地沟油等恶性事件便以恶劣的形式兼具这两种性质。对演艺娱乐界的不信任,源于不择手段的自我炒作使公共空间成为追逐名利的工具,玷污和辱没大众信任,误导社会,在对暴利的追求中消解财富的伦理普遍性,进而在文化上消解社会的伦理信念和伦理存在。因此,三大不信任,无论原因还后果,本质上都是伦理上的不信任,其严重后果,是在颠覆社会生活中的客观伦理存在的同时,颠覆大众的伦理安全。一方面,官员腐败和分配不公所导致的权力公共性和财富普遍性的消解,使个体与社会真实同一的社会伦理存在或伦理实体成为不可能,另一方面,因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个体在权力和财富面前处于不公正的群体关系和群体状态之中,从而丧失伦理安全和伦理安全感。

在理论上,作为“伦理上的造诣”,道德危机的实质是伦理危机。应当特别注意的是,这种伦理信任危机必将通过“精神”的中介,走向意识形态危机。伦理信任的危机,不仅在客观性方面表现为伦理存在和伦理安全的危机,也不仅在主观性方面表现为伦理信念和伦理信心的危机,而且必定透过“伦理能力”演绎为深刻的“精神”危机。黑格尔曾断言:“在考察伦理时永远只有两种观点可能:或者从实体出发,或者原子式地进行探讨,即以单个的人为基础而逐渐提高。后一种观点是没有精神的,因为它只能做到集合并列,但精神不是单一的东西,而是单一物和普遍物的统一。”[13]简单地说,伦理是个体“单一物”与“伦”的“普遍物”的统一,它必须也只有透过“精神”才能达到。“伦理”与“精神”是相互诠释的同一体。“没精神”便不能达到伦理;反之,“无伦理”也必定导致“没精神”。社会的伦理能力在主体性方面是一种“精神”能力。伦理存在和伦理安全被颠覆的后果,便是大众“单一物与普遍物统一”的伦理能力或“精神”能力的颠覆,最后只能通过“集合并列”的“原子式地探讨”,建立社会的形式普遍性。而“精神”能力或伦理能力颠覆的后果,便是主观性、多样性的大众意识,难以形成“形态”,即难以生成社会的价值共识。

要之,由对政府官员、演艺娱乐界、企业家三大群体在伦理道德方面的高度不满意而形成的全社会的信任危机,核心和本质是一种伦理信任危机。伦理信任危机,表现和生成两种哲学后果:1)“无伦理”;2)“没精神”。由此,伦理危机演绎为“精神”危机,而“精神”危机,将导致和走向意识形态危机。

  

3、“无伦理”、“没精神”不可避免的后果,是话语主体和思想领袖的缺场,伦理危机不仅导致对三大伦理道德方面最不被满意的群体的信任危机,而且导致到主流意识形态或国家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由此便可能演发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危机。

伦理危机、“精神”危机的实质,是个体作为“单一物”与“伦”或伦理实体、伦理共同体的“普遍物”应当统一、必须统一,但在现实中却难以统一,不能统一。在政治精英、文化精英、工商精英三大话语主体因伦理信任危机而集体失语的背景下,社会将目光和希望投向了知识精英。具体表现是:知识精英以48%的选择率成为思想行为的第一影响力群体,党政官员和工商界精英居第二和第三,影响力远落后于知识精英。

“对你思想行为影响最大的群体是什么?” 三省(区)、六大群体的共同选择是:知识精英。不同的是,在广西新疆地区,知识精英的影响力比江苏地区更大,高出近11个百分点;而党政官员的影响力比江苏低近15个百分点。如前所述,这种差异可能与这些地区的干部腐败现象比江苏地区更严重有关。

  

  

  

  

  

  

  

然而,另一个信息却再一次让社会失望:很多人认为,知识精英不仅“不了解现实”,难以充当思想领袖。其实,主观原因也许同样深刻,经过“文革”,中国知识精英群体总体上缺乏充当思想领袖的意识和抱负。被社会大众寄于厚望的知识精英,既不能充当思想领袖,也不愿充当思想领袖,于是,难以避免的结果便是:思想领袖缺场。

伦理信任危机遭遇思想领袖缺场,雪上加霜,使主流意识形态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

“当中央宣传与国外思潮发生矛盾时,你相信谁正确?”

64%的企业群体、61%的公务员、44%的农民,选择“相信国外正确”!

——情势之严峻已经可能影响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尤其是61%的公务员选择“相信国外正确”,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自欺。

应该说,在世界范围内,当代意识形态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思想意识形态和政治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力,或思想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分离。在欧美,思想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力并不在奥巴马等政治家手中,而在如丹尼尔·贝尔、罗尔斯这些知识精英手中,他们不断向社会发布“后工业社会来临”、“正义论”等预言和理念,从而在影响学术理论的同时,影响社会大众的思想行为。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如此。自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之后,集政治家与理论家与一身的“领袖范式”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政治家与思想家、理论家产生分工和分离,这在一定意义上是社会进入“后意识形态时代”的标志和信号。在“后意识形态背景”下,政治家与知识精英的战略联盟的建构,往往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甚至国家发展的关键之一。前苏联的深刻教训之一,便是二者的背离。政治家与知识精英在服务国家、忠于民族的根本宗旨方面应当也必须一致,但二者具有不同的服务方式和忠诚使命,他们履行自己使命的卓越程度,以及二者之间的互补互动的辩证契合,往往决定主流意识形态或国家意识形态的成功。当代主流意识形态的成功建构,政治家与知识精英两大主体缺一不可,政治家或党政官员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实践者和示范者,他们的伦理信用度往往决定意识形态的信用度。在这个意义上,伦理、政治、学术的深度契合,是当前我国国家意识形态成功的基本条件,必须实现“伦理—政治—学术”的意识形态联姻,建立“政治家(党政官员)—知识精英”的意识形态的战略联盟。

  

4、大众意识形态的“中国问题”之“结”:官员腐败

以上信息表明,在当今中国社会的诸群体差异甚至冲突中,政府公务员是最为纠结的群体,也是大众意识形态“中国问题”的关节点。强烈的比照是:

政府官员是对生活满意度最高的群体——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不仅是政治上的强势群体,而且是改革开放的最大收益者;

政府官员是伦理道德方面最不被信任的群体——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不折不扣的文化上的弱势群体;

政府官员是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反差最大的群体——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最不被理解和最易误读的群体。

以上分析的结论是:政府官员的伦理道德已经成为诸社会群体之间达成社会和谐,影响诸社会群体间价值共识和文化冲突,即核心价值观生成的感应器和关节点。政府官员应当通过自己的伦理提升和道德自强,在为自己重建伦理信任和道德信用的同时,也为社会重建伦理信心和道德信念。

  

结语:三大预警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社会无论伦理道德还是大众意识形态,都出现多元向二元积聚的“二元体质”的共同征兆。伦理道德领域的“中国问题”与大众意识形态领域的“中国问题”辩证互动,浑然一体,呈现“道德问题——伦理问题——意识形态问题”的“中国问题”的演进轨迹,具体地说,呈现“道德生活危机——伦理信任危机——伦理存在与伦理安全危机——“精神”素质与“精神能力”危机——思想领袖缺场——意识形态安全危机”的演进轨迹。两大领域“中国问题”互动的基本态势,是道德问题向伦理问题转化,伦理问题向意识形态问题转化。在这个演进轨迹中,伦理信任危机是问题的中枢,官员腐败是问题的关键。

由此,可以发出关于当前我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发展的三大预警:

第一,“二元体质”与“十字路口”的预警——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激荡,当前我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和大众意识形态,都已经走到多元向二元积聚的“十字路口”,价值共识和核心价值观生成的敏感期和机遇期出现,国家意识形态干预的最佳战略干预期已经到来!

第二,道德问题(危机)演化为伦理问题(危机)的预警——经过三十年的积累,伦理道德领域的“中国问题”,已经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伦理问题,个体道德生活的危机,已经上升为社会伦理信任的危机!

第三,伦理问题(危机)演化为意识形态问题(危机)的预警——伦理危机,伦理信任的危机,既是社会的伦理存在和个体在社会关系中的伦理安全的危机,也是社会的“精神”危机,以此为中介,伦理道德领域的“中国问题”,演化为大众意识形态领域的“中国问题”,即由伦理信任的危机、思想领袖缺场而导致的大众意识形态安全的危机。

无疑,“中国问题”的解决需要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一体的整合而辩证的理念和战略,但首要和基本的努力,是发现和揭示问题。因为,正如一位哲人所说,问题的提出预示着解决问题的条件已经成熟或正在成熟。



[]樊和平,笔名樊浩,男195998生。东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兼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中青年首席科学家,江苏省政协第八、九、十届委员。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出版《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基础》等独立专著12部,合著多部。E-mail: fhhp59@hotmail.com通讯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人文学院邮编:210096

[]2005年以来,我作为首席专家率领国家重大招标、江苏省重大委托(两位首席专家之一)两个项目组的二十多位著名教授,就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伦理道德和大众意识形态状况两个主题,分别进行全国性调查。调查以江苏、广东、广西、新疆四省区为重点,分别代表发达地区和发展中地区;以六大群体,即政府公务员群体、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群体、青少年群体、青年知识分子群体、新兴群体、弱势群体为对象。调查采用问卷、座谈、访谈等形式,每个调查投放的问卷近万份,可称“万人大调查”。

[]这一假设在得到以下调查数据的证明:“若遭遇利益冲突,如名誉、利益受侵害首先的行为反应,你的首要反映是什么?”选择“直接找对方沟通”或“通过第三方沟通”的高达78.9%。只有18.1%选择诉诸法律。可见,伦理手段仍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首选;当今的中国文化,依然是伦理型文化。

  

[]关于中国传统伦理精神的三维结构,参见拙著:《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0页。

[]这个数据系本人分两次在江苏、广西、新疆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每次投放问卷1200份。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9页。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73页。

[]《老子·十八章》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69页。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68172页。

[11]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

[12]关于这三大共识,参见拙文:当前我国社会思想的“多”与“一”及其意识形态战略《哲学动态》2009年第11

[1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73页。